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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歡迎審計報告內容 稱各項建議已落實或積極落實中

社會事

消防處歡迎審計報告內容 稱各項建議已落實或積極落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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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歡迎審計報告內容 稱各項建議已落實或積極落實中

2026年04月29日 21:10 最後更新:21:26

審計署署長就消防處及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工作,發表審計報告,消防處表示歡迎,並稱全面接納報告中有關消防處的所有建議,各項建議已悉數落實或正積極落實之中。

審計署FB

審計署FB

消防處表示,《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就1987年3月前落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予建築事務監督的目標工業建築物,向擁有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對消防裝置及設備作出改善。《條例》旨在提高按當時標準興建的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以更切合現代要求,並不代表有關建築物存在迫切的火警危險。

處方指,屋宇署和消防處分兩個階段實施《條例》:第一階段涵蓋約440幢在1973年3月前落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的目標工業建築物,其中大多沒有安裝花灑系統;第二階段則涵蓋餘下約780幢目標工業建築物。屋宇署和消防處一直嚴格按照既定工作時間表,每年巡查約60幢目標工業建築物,預計於明年完成第一階段的所有巡查工作,整體進度符合工作目標。

消防處於灣仔及元朗新設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政府新聞處圖片

消防處於灣仔及元朗新設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政府新聞處圖片

就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個別個案,消防處稱已逐一審視並採取針對性跟進行動,所有個案現已全部妥善處理。消防處亦已透過訂立明確的處理時限、優化內部程序及加強監察機制,系統性解決相關問題,防止同類情況重現。除了切實回應審計建議,消防處近年主動推出一系列更全面的改善措施,從制度層面全方位強化工業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另一方面,消防處於2023年第四季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為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擁有人及佔用人提供一站式全程支援,包括解釋相關條例的要求以向他們提供技術支援。消防處其後於2025年第三季對「樓宇改善課」進行重組,將合規工作劃分為四個專責階段——消防安全指示的發出、消防裝置圖則的審批、相關文件的審閱,以及消防裝置合規檢查——各階段均由具備相應專門知識的專責小組負責,確保各持份者在整個合規過程中獲得及時而準確的專業支援。

在程序及系統優化方面,消防處已於2025年第四季就各項內部程序全面訂立明確的處理時限及加強監察機制。以2026年第一季的實際成效為例:消防處在驗收後共發出580份遵辦證明信,全部均在時限內完成;1901份延期遵辦申請全部於時限內處理完畢;及833份消防安全指示亦全部按時在部門網站公布。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在推進消防安全指示的遵辦率方面,處方稱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大致可分為兩類,分別涉及個別單位內部以及公用部分。截至2026年3月,8568張涉及個別單位內部的指示中,有93%已獲遵辦。至於公用部分方面,由於需要整幢大廈不同業主共同協調、分擔費用及委聘專業人士進行工程,整個合規過程預計需時6至8年。儘管如此,消防處預計由今年起(即《條例》生效起計第6年)將陸續有目標工業建築物能全面符合《條例》要求,標誌著整體推行工作取得重要里程碑。

消防處稱,處方將繼續密切監察各目標工業建築物的合規進度,持續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援,並對未能合理辯解而仍未遵辦指示的個案依法採取檢控行動,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環境。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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