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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強禁蒙面示威 梁家傑陳文敏噤聲 當年大罵港府立《蒙面法》今日唔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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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強禁蒙面示威 梁家傑陳文敏噤聲 當年大罵港府立《蒙面法》今日唔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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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強禁蒙面示威 梁家傑陳文敏噤聲 當年大罵港府立《蒙面法》今日唔見影

2025年06月09日 20:30 最後更新:20:46

特朗普打關稅戰處處碰壁,章法大亂,極度頭痕之際,後欄又起火,洛杉磯驅逐非法移民引發大暴動,示威者與警員在街頭混戰,特朗普恐怕火勢擴大難以收拾,火速調派國民警衛軍前往鎮壓,更急急下令禁止搞事者戴口罩,出招快夾狼。法律界朋友見侵侵平亂不手軟,記起香港「黑暴」期間,港府緊急制訂《禁蒙面法》,那時候梁家傑和陳文敏立即撲出來大駡,指此法是惡法,侵犯市民自由和私隱,也違反「人權法」,正氣凜然到爆。如今特朗普做法狼幾倍,他們理應站出來強烈譴責,為洛杉磯示威者發聲,但卻連影都冇,可見他們從來都是另有居心,並無原則。

特朗普被針拮到肉知痛,為免後欄大火失控,出重手鎮壓洛杉磯暴動,硬招之一是下令禁止參加抗議活動的人戴口罩。

特朗普被針拮到肉知痛,為免後欄大火失控,出重手鎮壓洛杉磯暴動,硬招之一是下令禁止參加抗議活動的人戴口罩。

俗語有云,針拮到肉就知痛。當年香港街頭大亂,四處火光紅紅,美國官員和政客卻說是「美麗風景綫」,並硬砌生豬肉,指警隊鎮壓和平示威,更在背後煽風點火;但現在洛杉磯爆發騷亂,特朗普略被針刺,就痛到紥起,連環出重招對付,所用手段與騷亂規模不成比例。

首先,他極速調派2000名國民警衛軍赴洛杉磯鎮暴,此舉完全打破常規,他身為總統,未收到州長請求支援,就决定出動軍隊,乃多年來未見,顯示他想以極高壓手段盡快平亂。此外,國防部長赫格塞斯明言已部署海軍陸戰隊「入城」對付暴徒,500士兵正在軍營整裝待發,殺氣攝人。第三,特朗普下命令,禁止參與抗議行動的人戴口罩。

對於「禁口罩」這硬招,他有一番說法,指「激進行動是由煽動者和慣犯挑起的。這些人究竟在隱藏什麼?為什麼要掩面?」即是說,這些人在抗議中戴面罩,是迴避執法的違法行為,所以沒自由和權利這樣做。

法律界朋友看到這新聞,即憶起2019年10月時,街頭暴力不斷升級,黑衣暴徒戴着口罩衝擊警員,四出堵路打砸,特首林鄭見局勢迅速失控,決定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施「蒙面禁令」,以制止暴力、恢復秩序。當時一批泛民議員立即跳出來強烈反對,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更在《紐約時報》撰文猛轟。

他在文中指這條例是1992年訂立的陳舊法規,與回歸後在港適用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符,而禁令目的是嚇倒那些和平示威者。他在一個訪問中又說,《禁蒙面法》難以執行,反而衍生更多問題,如烏克蘭通過這法令後,最後引發革命。

當時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長的陳文敏,更代表24名泛民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這法令。他在庭上說,政府錯誤假設市民是為了非法目的而蒙面,實際上參與和平集會的人也這樣做,他們可能是為了保護身份等。所以《禁蒙面法》侵犯了市民的自由,以及個人私隱。

他說得振振有詞,但往後的發展,證明「錯誤」的是他。大量黑衣暴徒在暴動中戴着口罩,目的正是要增加舉證難度,減低入罪風險。陳文敏想保護什麼人,不言而喻。

撫今追昔,法律界朋友越講越火起,說兩人當年對《禁蒙面法》咬牙切齒,大談自由、人權、民主,現在見到特朗普強行禁止洛杉磯示威者戴口罩,是否應挺身而出,對他和美國政府作出譴責?為何兩人完全冇晒聲、唔見影?

梁家傑和陳文敏當年大罵港府立《禁面罩法》侵犯人權和自由,但對特朗普今次下禁令,卻冇聲又冇影。

梁家傑和陳文敏當年大罵港府立《禁面罩法》侵犯人權和自由,但對特朗普今次下禁令,卻冇聲又冇影。

他說,不僅那兩個法律界前「大佬」應如此,至今仍口口聲聲聲討港府壓制人權的「黄友」,也應向特朗普怒吼。

此話甚對,若他們不這樣做,只說明這些人從來都是另有居心,並無原則。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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