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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食肆牌照增國安條款 李家超指是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

政事

食環署食肆牌照增國安條款 李家超指是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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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食肆牌照增國安條款 李家超指是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

2025年06月10日 11:07 最後更新:11:07

食環署近日在食肆新簽發或續期牌照增設維護國安條款,持牌人以及其關連人士,若作出不利國安或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都有機會被釘牌。在星期二(6月10日)的行政會議前記者會上,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指,食環署此舉是履行維護国家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屬恰當且應該。

李家超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家超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家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國安法,香港市民有義務、行政機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遵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所適用的法律。香港法律給予食環署人員在行使職能時,將國家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元素而作出適當考慮,是符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他指出,食環署在處理新牌照和續牌申請時,會依法行事,有關條款亦適用於年宵攤檔及公眾娛樂場所等。

李家超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家超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家超強調,安全是一切發展的基石。相關「冒犯行為」是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的行為,在條文中已有清晰展示。

正在北京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後,晚上見傳媒。李家超說,述職期間匯報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亦提到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定罪裁決,指法庭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習近平肯定特區政府的工作,並支持政府和司法機構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

李家超在北京向國家主席述職後會見傳媒開場發言(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李家超在北京向國家主席述職後會見傳媒開場發言(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對於有海外國家就裁決作出評論,會否因此調整外訪行程,李家超批評,外國政客或媒體不理事實,無視法庭證據,盲目抹黑,是妨礙司法公正和踐踏法治,為黎智英穿上假借民主或新聞工作者的假外衣,強調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會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又說香港有自身優勢,與外國的交往很有自信心,世界亦很大,有無限空間開展不同聯繫。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李家超又說,由發生大埔火災至立法會換屆選舉只有11日,需要同時救援災民及讓選舉安全、公平公正和有序暢順下舉行,習近平肯定特區政府的工作。他又引述習近平提及選舉的重要性,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特區政府本周將與當選的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在政府總部舉行交流互動。

習近平在中南海會見李家超。央視截圖

習近平在中南海會見李家超。央視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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