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後,晚上見傳媒。李家超說,述職期間匯報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亦提到有關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定罪裁決,指法庭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習近平肯定特區政府的工作,並支持政府和司法機構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
李家超在北京向國家主席述職後會見傳媒開場發言(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對於有海外國家就裁決作出評論,會否因此調整外訪行程,李家超批評,外國政客或媒體不理事實,無視法庭證據,盲目抹黑,是妨礙司法公正和踐踏法治,為黎智英穿上假借民主或新聞工作者的假外衣,強調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會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又說香港有自身優勢,與外國的交往很有自信心,世界亦很大,有無限空間開展不同聯繫。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李家超又說,由發生大埔火災至立法會換屆選舉只有11日,需要同時救援災民及讓選舉安全、公平公正和有序暢順下舉行,習近平肯定特區政府的工作。他又引述習近平提及選舉的重要性,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特區政府本周將與當選的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在政府總部舉行交流互動。
習近平在中南海會見李家超。央視截圖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