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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若領事以其他身份探監 當局會考慮是否切合「主要目的」

香港電台

鄧炳強稱若領事以其他身份探監 當局會考慮是否切合「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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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若領事以其他身份探監 當局會考慮是否切合「主要目的」

2025年07月07日 20:23 最後更新:23:00

當局建議修訂《監獄規則》,包括賦權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建議考慮《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例,賦權當局因應某些合法目的對在囚人士的權利作出合理限制,他形容是合理、必須及相稱,亦相應制訂了適當保障措施,在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公眾秩序及保障個人權利、自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修訂《監獄規則》的建議,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表示,現行《監獄規則》有條文過時,不切合現今形勢,形容修訂是合時、適當及必須,以維持監獄秩序。

多名議員關注限制探訪在囚人士的安排,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周文港問及,當局會否設有濫用探訪機制人士的黑名單,鄧炳強回應表示,不設「一刀切黑名單」,將視乎情況逐一決定,包括會考慮其過往行為。

多名議員關注限制探訪在囚人士的安排。其中,民建聯主席陳克勤表示,現時的《監獄規則》有不足之處,需要優化,否則可能會出現較大國安風險,例如曾有個別律師將未經授權物品帶入監獄,亦有所謂「探監師」借探監之名到監獄探望他們不認識的人士試圖影響更生工作。

他指出,有人意圖透過「私飯」在獄中製造特殊待遇、甚至拉幫結派,這都會影響監獄秩序和運作,關注若有律師、醫生、宗教人員等專職人士被限制與某囚犯會面,會否影響該專職人士處理其他案件時與其他在囚人士會面。

鄧炳強回應說,當局取得法庭手令限制該專職人士與某囚犯會面,只會適用於該指明囚犯,不會自動變成該專職人士被限制與所有囚犯會面,強調要根據個別情況處理,若該專職人士對其他囚犯都會進行危害國安的事,當局就會禁止面見。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關注,修訂建議是否適用於外國領事、官員的探訪。鄧炳強稱,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領事有權探望外國國籍的外國人,若領事宣稱以其他身份探訪其他在囚人士,當局決定時會考慮是否切合「主要目的」,包括維護國家安全、防止罪行、令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監獄保安秩序紀律等,可拒絕探訪。

修訂建議包括因應危害國家安全等特定情況,可向法院申請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聯繫。鄧炳強表示,懲教署署長會根據每宗案件情況考慮是否施加限制,不會自動延伸至有關律師樓的其他人員,但若涉及整個律師樓都有問題,對國家安全有影響的話,當局會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將限制伸延至整間律師樓,做法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被捕人士見律師情況安排類似。

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元旦日起實施,當中包括放寬醫療費用減免門檻,合資格受惠人士由30萬增至140萬。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潘綺紅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預約明年1至2月覆診的病人,由上月初起可提交費用減免申請,截至上星期,收到5萬多份申請。

潘綺紅表示,在7個聯網成立10個專隊處理申請,涉及170多名人員,目前大部分病人符合部分或全額減免的資格,呼籲病人不用擔心,一定會在1月1日或覆診之前獲發減免證明書。她預計初期將有多5倍的申請個案,會視乎情況調配人手,市民亦可在醫務社會服務部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申請,預計明年第三季可在網上申請。

她又說,如果有經濟困難的病人,在元旦日或之後需要即時看醫生,但未能提供財務文件,只需要簽署聲明書,並答應在3個月內補交文件,就可獲「有條件減免」。如果發現病人不合資格,或者只是取得部分費用減免,又或者市民不交回文件,局方將在3個月後向病人發出賬單。

至於新引入的1萬元全年收費上限會否造成濫用,聯網服務總監王耀忠表示,絕對不鼓勵濫用珍貴醫療資源,醫護團隊有既定方法和模式處理,一般而言,團隊會與病人及家人詳細商討病情和出院安排,如果不肯出院,有機會暫停收費上限。

被問到如何評估日後「走數」的情況,王耀忠表示,正常途徑是發出帳單,跟進工作包括以電話或其他途徑「追數」,如果病人依然不付款,有需要會發律師信,以及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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