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男子因長期受患精神病女兒言語及肢體攻擊,3年前在家勒斃對方後報警,6月時被裁定誤殺罪成,今(8月6日)在高院被判監4年8個月。法官指被告已還押3年5個月,相信快將刑滿獲釋。
法官胡雅文判刑表示,本案是一宗令人遺憾的悲劇,具備「法外施恩」的考量空間,誤殺罪在香港並無固定量刑基準,需視乎案件具體情節而定,法庭有責任對非法奪去他人生命的行為,判處與案情相稱的刑期,因此以7年作為誤殺罪的量刑起點,鑑於被告在審訊前已承認誤殺罪,獲3分之1認罪扣減,最終判他監禁4年8個月胡官指,被告已還押3年5個月,相信快將刑滿獲釋。
74歲被告陳桂生,案發時70歲,當時任職保安員,他被裁定於2022年3月,在旺角海富苑海韻閣一個單位內誤殺32歲女子。他早前否認謀殺罪受審,7人陪審團6月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誤殺罪成,到今日判刑。案情指,女死者2021年確診患有自閉症、強迫症及亞氏保加症等精神疾病,死前幾年曾持續接受藥物治療。
警方將上星期五在尖沙咀發生的一宗送院時死亡案改列誤殺案。
警方當日下午3時54分接獲報案,指一名外籍男子向朋友表示企圖自殺。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名36歲外籍男子倒臥在彌敦道一間酒店走廊。另一名24歲男子則倒臥在該酒店一間房間。兩人昏迷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該名24歲男子於同日晚上被證實死亡。警員亦檢獲約6克懷疑「冰」毒和一些吸食工具等。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送院時死亡,該名36歲外籍男子涉嫌「管有危險藥物」、「管有第I部毒藥」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注射危險藥物的器具」被捕,他已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及一項「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注射危險藥物的器具」罪,案件已於周一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懷疑該名36歲外籍男子企圖與該名24歲男子服藥自殺,警方將案件改列誤殺案,並在昨日再以涉嫌誤殺拘捕該名36歲外籍男子,他已被加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已於周三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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