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麥俊豪(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黎智英案結案陳詞階段,控方羅列大量事實證據指證黎智英的控罪。反觀黎智英一方,陳詞自相矛盾、錯誤頻出,多次被法官質疑準備不足。眼看大勢將去,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又試圖把矛頭對準法官,質疑庭審公正性。這種向香港法治「潑髒水」的低劣伎倆蒙蔽不了世人,更干擾不了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
庭審程式公開透明、嚴謹公正
黎智英案從2023年12月開庭,已歷經150餘天。法官嚴格遵守刑事訴訟程式。庭審過程全部公開,每日都有大量公眾、記者及外國領事人員旁聽。控辯雙方傳召多名證人作證、出示大量證據。雙方各抒己見、自由辯論,僅黎智英自辯就用時52天,辯護權利沒有受到任何限制。法官公正主持、不偏不倚。法官強調,只會基於事實和法律判決,不會因政治立場、信仰裁定任何人有罪。對於控辯雙方發言中存在的偏差,法官一視同仁地指出。比如,針對辯方過分強調煽動刊物數量占比而忽視刊物是否有煽動內容,法官指出占比數字對審訊沒有説明。而當控方引用馬克·西蒙所發資訊證明黎知道受外部勢力關注時,法官指出所用證據為傳聞。當控方主張為節省時間選擇性播放涉案節目片段時,法官為避免不公,堅持用數天時間播放全部片段。在黎智英健康問題上,法官實事求是公正處斷。一方面,辯方指黎身體抱恙,法官表示如有身體不適可隨時給予小憩,體現出人性關懷。另一方面,對辯方操弄健康話題要求缺席聆訊,法官沒有輕易採信,並根據醫生檔確認黎適合出庭。
對庭審的抹黑荒誕可笑
只要略加分析,不難發現這些論調的荒謬之處。
如所謂「法官過度介入、進行有罪推定」:主持庭審、把握節奏本就是法官職責,法官提問十分正常。表面看,法官似對辯方發問更多,這主要是辯方邏輯錯誤、前後矛盾、準備不足等原因所致。細看下來,法官的每處發問都切中要害、合理公正。如辯方稱,制裁個別官員和制裁中國或香港主體不同,把執行公務的官員和他服務的主體相切割,因此法官詢問「假如是針對前特首林鄭月娥的制裁,是否為針對香港的行動」,一語道破其邏輯的荒謬性。辯方提到黎很少與馬克·西蒙談及政治,法官提醒這與此前庭審中的證據相矛盾。辯方還存在書面陳詞明顯缺少證據支持等低級問題,錯漏百出,能怪法官一針見血地指出嗎?黎智英重金聘請的頂級律師團隊表現如此不堪,莫非在鐵證面前打算「躺平」了嗎?
再如所謂「黎智英因從事新聞工作而入獄」:辯方提出,應給予新聞媒體更大言論自由,而不顧黎智英被捕不是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而是因為行為觸犯香港國安法的事實。這不禁讓人懷疑,新聞媒體是特權階層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為保障國家安全,可以通過法律限制言論自由。辯方似乎在主張超越新聞自由底線、肆意危害國家安全的特權,敢問世上哪個國家會縱容這種特權?何況黎智英很多犯罪事實和新聞自由都扯不上關係,比如勾結「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政客與新聞自由相關?黎智英與美國政客會面並揚言「為美國而戰」也是新聞工作?把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種種行徑誇讚成新聞自由,何嘗不是對新聞自由的一種褻瀆!
黎智英案三位主審法官專業、公正,這是不爭的事實。至於有些人把矛頭對準法官,恰恰說明面對鐵證黎智英一方黔驢技窮,只能狗急跳牆攻擊法官、造謠受到不公正審判,乞求外國主子「營救」。然而,香港的法官是嚇不倒的。26日,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直言,威脅制裁處理案件的法官本身就是對法治的「逆向腐化」,擲地有聲地表示「我們不受人威脅,純粹依據法律審理案件」。律政司也在近日發佈的《香港刑事檢控2024》中重申,依法獨立檢控、不受任何干涉。這一切都是對香港司法公正的有力宣示,也是對外部勢力抹黑的堅定回擊。相信法官定能秉持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依據事實法律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罪成,法官的判詞長達855頁,詳述案中大量口供和證據,及如何據此作出裁決,當中除了黎的種種「罪行」,也講及他與香港和海外政治人物的千絲萬縷關係。我特別留意判詞提到陳方安生和李柱銘,講述兩人與美國政要和「中間人」聯繫的內情,顯示其在案中有重要角色。翻看庭上部分供詞,以及兩人在黑暴前後的活動資料,特別是數次訪美開「密會」,盤舊賬同樣觸目驚心。「亂港鐵三角」中的「兩隻角」雖及時收手,得以甩難,但還有冇手尾跟,仍懸而未決。
法官的判詞指,陳方安生於2019年3月赴美會晤副總統彭斯前,獲前美駐港總領事郭明瀚教路,建議她在見面時,以「徹底擊敗《逃犯條例》」為討論核心,其後郭將此事告知黎智英,再由黎轉發給李柱銘、民主黨高層何俊仁、李卓人、李永達等。到陳方安生與彭斯見面後,黎即给張劍虹等下達指令,要把新聞「盡量做大」。
判詞又提及,黎智英於2019年3月26日向李柱銘發訊息,希望郭明瀚協助民主派在「國際綫」進行游說,而郭應留在華盛頓做嘢,特別是推動國會介入反修例。
這只是兩人涉案活動的小部分,我翻查資料及庭上供詞,陳太和李柱銘會晤美國政府高層,比黎智英更早,關係也更深。
2019年3月中,《逃犯條例》爭議越演越烈,陳方安生就在那時獲白宫國家安全委員會邀請訪美,先與國安委官員閉門開會,商討反修例形勢。3天之後,她單獨與前副總統彭斯見面,進一步討論如何「擊敗」這條例。
其後她又分別與國會民主黨領袖佩洛西,以及起草《香港政策法》報告的國務院官員會面。在那次密會中,國務卿蓬佩奧高级顧問、後來被北京制裁的「大漢奸」余茂春也在場。
陳方安生在黑暴爆發前,赴美會晤副總統彭斯,也見過國務卿蓬佩奥的軍師、被指為「大漢奸」的余茂春。她「勾結外國勢力」的行動,比黎智英更早。3
約兩個月後,李柱銘再接力,率領泛民代表團去華盛頓,出席「第二中情局」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研討會,以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就香港問題的聽證會。
他訪美的壓軸好戲,是獲「鷹中之鷹」國務卿蓬佩奥接見,這是他上任後首次與香港的反對派會面,可見美國已視他為重要棋子。
陳太和李柱銘於兩個月之內,在華盛頓權力中心登堂入室,分別與美國兩巨頭見面共商大計,比黎智英早了兩個月。之後不久,反修例暴亂就全面爆發,可見兩人在這場動亂中的角色十分重要。
李柱銘為黎智英搭線,會見國會民主黨領袖佩洛西(中)等美國政界猛人。他在「國際綫」的角色十分吃重。
他們在黑暴期間,也與幾個主力搞手,包括陳梓華和李宇軒,有密切關係。李宇軒作供時披露,他與陳太曾3度會面,其中一次更商量反修例行動大計,當時陳梓華和他前往陳太的辦公室,她問兩人,這場運動「有冇end game(終局),如果有,如何達至」,意即要他們定出這場仗「路綫圖」。
此外,陳太又帶李宇去英國駐港總領事官邸,介绍他認識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可見她當時積極為動亂搞手穿針引線,與英美政府建立聯繫。
李柱銘也扮演同樣角色,他在2019年7月時,邀請「重光團隊」首領陳梓華去一個飯局,介紹與黎智英見面,之後陳就成為黎打「國際綫」的主要打手,不時透過李柱銘與黎聯絡。
與此同時,李柱銘與黎智英、郭明瀚在whatsapp建立群組,成為「行動指揮中心」,因應形勢變化定出策略,顯示李柱銘在本地和國際戰綫,都居核心位置。
到了2020年6月,中央出重手制定《香港國安法》的風氣漸緊,陳太與李柱銘知道大難臨頭,在法例實施前的最後關頭扭軚,急急宣布收手。陳太聲稱再不沾手政治,而李柱銘亦與「港獨」和「激進主義」割席,並退出黎智英的群組,才暫免墮入法網。
可能兩人自知處境仍然高危,故「戰友」黎智英罪成後,始终未發一言,完全隱形。不過他們那盤觸目驚心的舊賬仍抹之不去,會否和何時被清算,仍是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