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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審議的法治意義與社會啓示

博客文章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審議的法治意義與社會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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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審議的法治意義與社會啓示

2025年09月10日 19:38 最後更新:19:40

作者:陳曉鋒,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就是敢言名譽主席、法學博士

9月10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以大比數否決了特區政府提出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這一結果看似聚焦於單一議題,實則折射出香港社會在複雜議題中堅守法治、尊重民意、平衡多元的治理智慧。從法案的提出、審議到表決,整個過程彰顯了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法各司其職的制度優勢,體現了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凝聚力,更揭示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和諧穩定的堅定意志。

一、法案審議在法治軌道上的理性博弈
此次《條例》的審議過程,是香港特區治理體制有序運行的生動注腳。根據《基本法》,行政機關負責制定政策並提出法案,立法機關行使立法權,司法機關獨立審判,三者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制衡。在《條例》的推進中,這一制度設計得到了完整呈現:

其一,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為落實終審法院相關判決而推動立法,既體現了對司法機關的尊重,也證明了行政權在法治框架內的有限性——政府可提出法案,但最終是否通過需由立法會決定。這種“行政提案不越權”的實踐,恰恰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核心體現。

其二,立法機關獨立審議,彰顯民意主權。法案審議需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數據顯示,立法會收到的逾萬份意見書中,反對意見超八成。立法會最終以14票支持、73票反對否決法案,這一結果與主流民意高度契合,證明立法會並非“橡皮圖章”,而是真正代表民意的決策機構。

其三,司法獨立不受干擾,法治底線牢不可破。終審法院此前作出相關判決,特區政府據此推動立法,而立法會的表決結果並未動搖司法權威。這一過程中,行政、立法、司法三機關始終在各自職權範圍內行動,既無越權干預,也無消極推諉,展現了“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的成熟與穩健。

二、婚姻制度的文化根基與民意共識

同性伴侶權利保障議題之所以複雜,因其涉及婚姻理念、性少數群體權益、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等多重維度。香港此次處理該議題的經驗表明:任何社會政策的制定,都必須以尊重主流價值觀為前提。

香港社會的主流婚姻觀仍根植於中華文化傳統,即“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制度。這種價值觀不僅是法律的基礎,更是社會倫理的基石。立法會審議期間,社會反對聲音佔據壓倒性優勢,正是主流價值觀的直接反映。值得注意的是,反對並非源於對性少數群體的歧視,而是對婚姻制度文化內涵的堅守——正如許多民意所指,婚姻不僅是個人權利,更承載著家庭延續、社會穩定的功能。

這一過程也揭示了民主決策的邊界:民主並非簡單“少數服從多數”,但涉及根本性社會制度時,必須尊重歷史傳承與文化共識。香港的經驗證明,在多元社會中,通過法治程序凝聚主流價值,既能保障多數人權益,也能為少數群體留出理性討論空間。

三、權益保障與社會和諧的共生之道

香港向來以多元包容著稱,不同國籍、種族、宗教的群體均能在此安居樂業。此次議題中,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的處理方式,進一步體現了這種包容性:一方面,政府始終以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從公開徵求意見到立法會辯論,特區政府未因主流民意而忽視性少數群體的訴求,而是通過政策咨詢、社會對話等方式,努力平衡不同利益。這種“和而不同”的治理哲學,正是香港社會活力的源泉。

另一方面,社會討論保持理性,拒絕政治操弄。儘管議題敏感,但香港社會各界始終以法治和民生為討論底線,未出現部分地區因同類議題引發的社會撕裂。反觀一些別有用心者試圖將議題政治化、煽動對立,其圖謀在法治與民意的雙重制約下未能得逞。這再次證明,香港的和諧穩定源於對法治的堅守與對極端思維的抵制。

此次《條例》的審議結果,並非香港社會對性少數群體權益的否定,而是對“如何保障權益”的理性選擇。特區政府已明確表示,將繼續通過其他政策措施(如反歧視條例、公共服務優化等)保障相關群體權益,這體現了“問題導向、循序漸進”的治理智慧。

香港此次處理同性伴侶權利保障議題的過程,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與民主實踐課。它告訴我們:在多元社會中,尊重主流價值與保障少數權益並非對立,關鍵在於以法治為紐帶、以民意為根基、以包容為底色。一切熱愛香港的人,都應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和諧局面,警惕任何試圖破壞法治、煽動對立的言行。唯有如此,香港方能在“由治及興”的道路上穩步前行,讓東方之珠的光芒更加璀璨。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梁雅琪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一錘定音,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刊印發佈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長達855頁的判詞直指其供詞「前後矛盾、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面對控方860頁書面結案陳詞構建的完整證據鏈、2222項證據、超過8萬頁的審訊檔資料,以及同案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認罪後的鐵證指證,這位反中亂港黑手的謊言被逐一戳破,成為全港市民都睇唔起嘅「荒謬又可鄙嘅大話精」。

「分析局勢」變「陳述事實」,制裁言論反復自打嘴巴。黎智英早年在直播節目中明目張膽呼籲德、澳、加等國與美國結盟制裁中國,更狂言「戰爭威脅」會讓「商人暫停投資中國,令中國經濟面臨死亡」,形容香港是西方制衡中國的籌碼。但在庭審上被問及此事時,他立刻改口,聲稱自己只是「分析世界局勢」,絕非鼓勵制裁。更離譜的是,他與「美在台協會」前主席對談時,大談「臺灣安全依賴美國」「臺灣是一個很好的杠杆……美國和所有自由世界國家要一起支持保留臺灣地位」。但在庭上卻辯稱只是「陳述已發生的事實」,否認鼓吹「台美結盟」。其法律助理陳梓華直接指證「沒有黎智英,就沒有美國和其他地方的政治人脈,難統一國際線目標推動制裁」,指證黎智英尋求外國制裁推動中國政治、經濟上的崩塌,曾妄言「中國的GDP將會暴跌四成,到時就是引入美式民主的最好時機」。一邊主動煽風點火呼籲外國出手,一邊矢口否認請求敵對行動,這種自相矛盾的狡辯,在錄音錄影證據、證人證詞面前不堪一擊。

「忘記咗」成口頭禪,主腦變甩手掌櫃太荒謬。黎智英出庭自辯時,頻頻「失憶」,對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來回應。哪怕控方按時間線整理好證據表格,他仍對與前《蘋果日報》高層的來往資訊「失憶」。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的供詞直接拆穿謊言,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創辦人及「舵手」,亦是壹傳媒集團的最高領導人及最終決策者,主宰編采方針,通過「飯盒會」指示編采方向,2014年非法「占中」後就將報紙打造成「反政府、對抗中央」陣地。《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更指證其作風「強勢到無權說不」,2019年立法會暴動後明確下令「要讓市民支持抗爭運動」。黎智英卻在庭上狡辯「只是建議,無強迫」,試圖淡化輿論責任。這種「既當主腦又裝失憶」的戲碼,簡直把法庭當戲台,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漠視。

「反對暴力」卻縱容暴力,編采指示暴露真實意圖。黎智英口口聲聲說自己「反對暴力」,辯稱文章都是「從心出發」反映事實。但庭審證據顯示,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他下達採編指示,要求手下報導「體諒年輕人衝擊立法會的行為」,甚至發訊息詢問泛民「有什麼善後工作可令抗爭持續」。更諷刺的是,他一邊呼籲港人「遊說國際支持」,一邊否認煽動憎恨政府;既承認希望通過「人多勢眾」令特區政府妥協,又辯稱無煽動意圖。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雙標,暴露了他借媒體推波助瀾、縱容暴力的真實面目。

「不知曉」變「力挺」,勾結外部謊言難自圓。面對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重光團隊」(SWHK)的勾結證據,黎智英一開始謊稱「不知道這些組織」,但卻被社交媒體發文記錄直接推翻。《蘋果日報》及黎智英個人社交平台的貼文,顯示他多次公開支援IPAC,對其提倡的「制裁」深表贊同。黎智英不僅通過其私人助手前美國中情局特工Mark Simon搭建境外聯繫網路,頻繁赴美面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政客,乞求「制裁」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更指示《蘋果日報》高層製作「制裁名單」,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揚言「一定去到盡,無得退嘅」。在庭審上,他卻又辯稱「並非請求制裁」。這種前後矛盾的辯解,在跨境遊說的通訊記錄和證人證詞面前,徹底淪為笑柄。

謊言終被法治戳穿,反中亂港者難逃法網。黎智英的庭審表現,堪稱一場「謊言實錄」。從制裁言論的反復無常,到扮失憶的老套戲碼,再到勾結外力的矢口否認,每一次自相矛盾都被鐵證戳破。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一國兩制」 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石。855頁的判詞、海量的證據,不僅證明了黎智英的累累罪行,更戳穿了他「民主鬥士」「新聞衛士」面具下滿口謊言嘅本質。香港的法治尊嚴不容僭越,國家安全和香港的根本利益,必將在法律的堅實守護下得到切實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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