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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決鐵證 黎智英是個撒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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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決鐵證 黎智英是個撒謊者

2025年12月16日 16:06 最後更新:16:13

梁雅琪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一錘定音,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刊印發佈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長達855頁的判詞直指其供詞「前後矛盾、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面對控方860頁書面結案陳詞構建的完整證據鏈、2222項證據、超過8萬頁的審訊檔資料,以及同案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認罪後的鐵證指證,這位反中亂港黑手的謊言被逐一戳破,成為全港市民都睇唔起嘅「荒謬又可鄙嘅大話精」。

「分析局勢」變「陳述事實」,制裁言論反復自打嘴巴。黎智英早年在直播節目中明目張膽呼籲德、澳、加等國與美國結盟制裁中國,更狂言「戰爭威脅」會讓「商人暫停投資中國,令中國經濟面臨死亡」,形容香港是西方制衡中國的籌碼。但在庭審上被問及此事時,他立刻改口,聲稱自己只是「分析世界局勢」,絕非鼓勵制裁。更離譜的是,他與「美在台協會」前主席對談時,大談「臺灣安全依賴美國」「臺灣是一個很好的杠杆……美國和所有自由世界國家要一起支持保留臺灣地位」。但在庭上卻辯稱只是「陳述已發生的事實」,否認鼓吹「台美結盟」。其法律助理陳梓華直接指證「沒有黎智英,就沒有美國和其他地方的政治人脈,難統一國際線目標推動制裁」,指證黎智英尋求外國制裁推動中國政治、經濟上的崩塌,曾妄言「中國的GDP將會暴跌四成,到時就是引入美式民主的最好時機」。一邊主動煽風點火呼籲外國出手,一邊矢口否認請求敵對行動,這種自相矛盾的狡辯,在錄音錄影證據、證人證詞面前不堪一擊。

「忘記咗」成口頭禪,主腦變甩手掌櫃太荒謬。黎智英出庭自辯時,頻頻「失憶」,對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來回應。哪怕控方按時間線整理好證據表格,他仍對與前《蘋果日報》高層的來往資訊「失憶」。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的供詞直接拆穿謊言,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創辦人及「舵手」,亦是壹傳媒集團的最高領導人及最終決策者,主宰編采方針,通過「飯盒會」指示編采方向,2014年非法「占中」後就將報紙打造成「反政府、對抗中央」陣地。《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更指證其作風「強勢到無權說不」,2019年立法會暴動後明確下令「要讓市民支持抗爭運動」。黎智英卻在庭上狡辯「只是建議,無強迫」,試圖淡化輿論責任。這種「既當主腦又裝失憶」的戲碼,簡直把法庭當戲台,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漠視。

「反對暴力」卻縱容暴力,編采指示暴露真實意圖。黎智英口口聲聲說自己「反對暴力」,辯稱文章都是「從心出發」反映事實。但庭審證據顯示,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他下達採編指示,要求手下報導「體諒年輕人衝擊立法會的行為」,甚至發訊息詢問泛民「有什麼善後工作可令抗爭持續」。更諷刺的是,他一邊呼籲港人「遊說國際支持」,一邊否認煽動憎恨政府;既承認希望通過「人多勢眾」令特區政府妥協,又辯稱無煽動意圖。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雙標,暴露了他借媒體推波助瀾、縱容暴力的真實面目。

「不知曉」變「力挺」,勾結外部謊言難自圓。面對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重光團隊」(SWHK)的勾結證據,黎智英一開始謊稱「不知道這些組織」,但卻被社交媒體發文記錄直接推翻。《蘋果日報》及黎智英個人社交平台的貼文,顯示他多次公開支援IPAC,對其提倡的「制裁」深表贊同。黎智英不僅通過其私人助手前美國中情局特工Mark Simon搭建境外聯繫網路,頻繁赴美面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政客,乞求「制裁」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更指示《蘋果日報》高層製作「制裁名單」,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揚言「一定去到盡,無得退嘅」。在庭審上,他卻又辯稱「並非請求制裁」。這種前後矛盾的辯解,在跨境遊說的通訊記錄和證人證詞面前,徹底淪為笑柄。

謊言終被法治戳穿,反中亂港者難逃法網。黎智英的庭審表現,堪稱一場「謊言實錄」。從制裁言論的反復無常,到扮失憶的老套戲碼,再到勾結外力的矢口否認,每一次自相矛盾都被鐵證戳破。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一國兩制」 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石。855頁的判詞、海量的證據,不僅證明了黎智英的累累罪行,更戳穿了他「民主鬥士」「新聞衛士」面具下滿口謊言嘅本質。香港的法治尊嚴不容僭越,國家安全和香港的根本利益,必將在法律的堅實守護下得到切實維護。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時事評論員:陳嘉瑜

近日,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就個別在港外國新聞機構涉及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不實報導進行約談,並在官網發佈相關消息,獲得社會各界廣泛理解與支持。然而,香港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所謂聲明,妄稱此舉旨在「影響外媒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並誣指約談「製造寒蟬效應」「百害而無一利」。此類言論不僅曲解法律、漠視事實,更混淆視聽,必須予以澄清駁斥。

一、公署約談體現依法履職擔當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四條,駐港國安公署有責任會同外交部駐港公署和特區政府,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新聞機構等依法加強管理並提供服務。此次約談正是公署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法合規。

二、選舉前夕約談是防範風險之必要舉措

國家安全之核心是政權安全,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特區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近期,個別外媒持續散佈唱衰選舉、煽動抵制的不實言論,甚至在火災救援期間借題發揮,企圖製造社會對立。公署在選舉前夕依法約談相關機構,旨在及時糾正偏差、防範風險,保障選舉平穩有序進行,這正是「勿謂言之不預」的負責任體現。

三、「三個希望」是法律與專業的雙重要求

公署在約談中明確提出希望有關外媒: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這「三個希望」符合國際社會對新聞行業的基本規範,是對媒體依法開展工作的善意提醒,也是對其正當權益的真正保護。將合理合法的規範要求污名化為「製造寒蟬效應」,恰恰暴露了一些人對「新聞自由」的錯誤理解——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度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專業操守內行使。

四、未列舉具體事例不等於指控無據

公署基於日常監管與輿情研判,對已形成不良影響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進行整體警示,是常見的行政溝通與規範方式。約談並非司法程式,而是預防性、提醒式的履職行為。參與約談的媒體均未公開否認相關事實,香港記協卻單方面斷言公署「缺乏事實依據」,其自身又能否拿出證據證明所有外媒的相關報導均屬真實客觀?這種將未提供具體事例等同於「缺乏事實依據的指控」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以「指控無據」為由否定監管正當性的邏輯,本身站不住腳。

五、否定依法監管才是真正損害香港利益

香港社會曾深受不實資訊與煽動言論之害,諸如「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等謠言一度撕裂社會、擾亂秩序、助推暴亂。今天,駐港國安公署依法採取預防性措施,正是為了不讓歷史重演,確保香港在災後救援、選舉等重要事務上不被謠言和惡意炒作干擾。若放任不實資訊氾濫、監管缺位,才是對新聞行業公信力、社會秩序乃至香港國際形象的真正損害。香港記協所謂「百害而無一利」的論斷,不僅漠視法治精神,更與廣大市民期盼香港穩定和諧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記協在聲明開篇特意呼籲市民投票,試圖將依法約談曲解為「影響投票意向」,其措辭用心值得警惕。這種政治化的操作非但不能提升其聲明的正當性,反而折射出該組織在職業倫理與法律認知上的偏差,以及政治道德的虛偽。

新聞工作者固然享有依法採訪報導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是對國家安全和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真正專業、客觀、公正的新聞事業的有力支持。有關行業協會應客觀理性看待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摒棄偏見,引導業界恪守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共同維護香港法治環境和繁榮穩定,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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