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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機場入境旅客攜未完稅煙及無申報 分別被判監禁與罰款

法庭事

兩名機場入境旅客攜未完稅煙及無申報 分別被判監禁與罰款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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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機場入境旅客攜未完稅煙及無申報 分別被判監禁與罰款

2025年09月11日 20:09 最後更新:20:19

兩名從機場入境的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2000元,以及監禁9個月及罰款1500元。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其中一宗案件發生在今年7月15日,海關人員在機場截查一名48歲的抵港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0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92700元,應課稅值約68100元。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星期三海關在機場截查另一名31歲的抵港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90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7萬元,應課稅值近30萬元。

兩名旅客在機場入境時合共攜帶近10萬支未完稅香煙被捕,星期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5個月,罰款1500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關員及搜查犬本月18日在機場執行反私煙行動,截查兩名分別為30歲及35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9萬9千支未完稅香煙,市值44萬4千元。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同時提醒市民,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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