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2000元。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去年10月在機場截查一名22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個人行李內檢獲91600支未完稅香煙及1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376000元,應課稅值約303000元。該名旅客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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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去年12月在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女旅客及一名35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5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8萬5000元,應課稅值約28萬3000元,以及6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1080元,隨即拘捕這兩名旅客。
兩名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