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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旅客攜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入境被捕 分別判囚4至6個月

法庭事

兩名男旅客攜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入境被捕 分別判囚4至6個月
法庭事

法庭事

兩名男旅客攜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入境被捕 分別判囚4至6個月

2025年09月30日 18:01 最後更新:18:53

兩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向海關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6個月,其中一人被罰款15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關員7月28日在機場截查一名27歲抵港男旅客,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萬2千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12萬7千元。

​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關員8月4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5歲抵港男旅客,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萬支未完稅香煙及約2萬6千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11萬8千元。

海關2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金、銀及珠寶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海關說,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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