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3年搗破一宗販毒案3人被控犯毒,其中一人「遙控」他人犯案,各被判處入獄6年4個月。警方表示對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持續加強情報收集及執法行動。
案件涉及3名年齡介乎27至34歲的本地男子,3人均被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高等法院法庭最終判處各被告監禁6年4個月。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表示,於2023年5月25日凌晨,毒品調查科探員在觀塘一座工業大廈展開反毒品行動,期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剛從一個單位步出的男子,即案中第一被告。探員其後押解該男子返回有關單位進行搜查,並於單位內發現另一名男子(即第2被告)正在處理大量急凍魚類貨物。經仔細檢查後,探員在該批急凍魚內發現約80公斤大麻花,市值超過港幣1600萬元。警方隨即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拘捕兩人。
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後,警方成功鎖定該案件背後負責操控及安排運送毒品的第3名男子。翌日探員在落馬洲將該名男子拘捕,並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起訴。3名被告已於法庭承認控罪,法庭最終判處各人監禁6年4個月。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吳嘉煒說,此案件充分反映出無論涉案人士是於倉庫內親自處理毒品,抑或在幕後安排及指揮毒品運輸,均需承擔同等刑事責任。毒販切勿誤以為只要不直接接觸毒品、僅以遙距操控方式進行,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毒品調查科一直致力以情報主導的方式,全力打擊販毒活動,並會從源頭堵截毒品流入市面,同時以全鏈條的執法策略瓦解販毒集團,務求令毒販無所遁形,一網成擒。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吳嘉煒。
警方再次強調,對任何形式的販毒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持續加強情報收集及執法行動,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販毒屬極為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任何形式參與其中,更不應以身試法。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