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弓夷等早前搞「香港議會」選舉,聲稱在港外另設「立法機構」,雖被譏「癡癡呆呆,坐埋一枱」,但屬顛覆政權活動,性質嚴重,故警方國安處隨即對19名參與者發出通緝令,並實施多項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潛逃者」之一,是早年已移居台灣的夏海俊,警方人員今早將他的兄長帶署助查,以截斷其聯繫網絡和資金鏈。知情人士向我提供他的背景資料,原來他90年代移台後,在「台獨氛圍」下,長期受激進反共思想熏陶,2011年曾返港參與堵路示威,其後逐步走火入魔,到最近更設立「香港罪人榜」,呼籲起港府官員、法官、警務人員的底,極盡狂妄。
被通緝的「潛逃者」夏海俊,90年代移居台灣,受「激進反共」思想熏陶,也曾回港參加堵路衝擊行動,終於走火入魔。
夏海俊之流由激進變瘋狂,有一條近似的軌跡,過程如「病毒上腦」,不斷蔓延,越病越重。知情人士指,夏海俊年輕時已受反共思想影響,但本事有限,無甚作為,到80年代找到一份與政治沾上邊的工作,成為某「無名小卒」區議員的助理,卻只是個閒職,鬱鬱不得志。
他在「香港議會」選舉時自我介紹說,1989年64事件「支聯會」應運而生,而他的政治參與渴求,亦更強烈,但「當年慘敗的結果」促使他遠走他國,在沒太多選擇下,在97年前遷居到台灣。
知情人士說,他移台後,在「台獨」氛圍下,加入支持反中立場,甚至越來越認同激進主張,包括支持法輪功推翻中國共產黨。那段時間,香港的激進浪潮亦漸湧現,他亦心癢癢回港投入行動,曾於2011年參與當時的反財政預算案示威,與一眾激進分子齊齊堵塞中區主要道路,直至被警方驅散才離開。事後他害怕違法行動敗露,會惹上刑責,於是急忙逃回台灣。
在此之後,他的「激進反共」思想入腦更深,今年年初,他在社交平台宣布參加由袁弓夷等籌組的「香港議會」選舉,並擺明車馬聲言要「滅共」、推翻中央和香港政府、推動香港獨立。這套極端想法,與袁弓夷等可說臭味相投,「香港議會」的綱領正是要顛覆現政府,推動「自決」,擬定所謂「香港憲法」。他在競選時亦振振有詞表示,「我願投身滅共大業,發光發熱」,大家齊齊癲。
到了最近,夏海俊走火入魔更嚴重,透過「香港議會」設立所謂「香港罪人榜」舉報機制,呼籲全球港人提供港府官員、法官、警務人員的個人和家人資料,聲稱會對所有舉報作出調查,並將「罪人」送交國際法庭審訊。這倡議狂妄至極,雖然可行性成疑,但卻會製造恐慌,給公職人員帶來壓力,居心十分狠毒。
夏海俊的兄長今早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署助查,目的是切斷他在港的聯繫網絡。
警方國安處人員今日把夏海俊的兄長帶處調查,正正顯示警方不會輕視他這類「狂徒」的惡行,而會重手截斷與他們聯繫的網絡,遏止任何形式的支持。警方早前先後把潛逃的「香港議會議員」吳文君和林千淦家人帶署助查,正是為此目的,後者的父親其後聲稱,已與兒子脫離父子關係,可見行動確有成效。
從夏海俊「走火入魔」之路,令我們更加明白,「激進上腦」的遺害可以很大,必須遏之於萌芽階段。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