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警方接獲一起疑似夫妻吵架舉報,抵達現場時卻在屋內發現一名42歲女子腳部腫脹、行走困難,連忙將她送院治療。經過調查驚悉,該名女子15歲開始就不曾出過家門,疑似遭父母囚禁長達27年。鄰居更表示,她的父母一直聲稱女兒遭人綁架。
接獲疑似夫妻吵架舉報
據外媒報道,事件發生在波蘭南部希維托赫洛維采市,屋子的女主人對警方否認發生家暴事件,只是和丈夫發生爭吵,警方來到時,其丈夫並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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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警方以為只是誤報時,一名女子從一個房間步履蹣跚走了出來,警方發現她的身體狀況極度虛弱,而腳部潰爛紅腫、傷痕累累,行走困難,立即將她送院救治。
父母一直聲稱女兒被綁架失蹤
女子名叫米瑞拉,和父母同住。根據鄰居證詞,米瑞拉的父母一直聲稱女兒被綁架失蹤。一名鄰居回憶,米瑞拉很有禮貌也很漂亮,將近30年前,她母親就告訴鄰居指米瑞拉被人綁架,已經失蹤了。
示意圖。設計圖片
已經超過20年沒有離開過家
救護人員指出,病患在送院的路上告訴他們,自己已經超過20年沒有離開過家。護人員評估,米瑞拉當時因感染導致生命垂危,「距離死亡只剩幾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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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瑞拉目前已出院返家,但她的生活環境令人震驚。從媒體取得的照片顯示,這間兩房公寓內的其中一個房間彷佛時光靜止,到處擺滿了她15歲時的玩具,包括絨毛娃娃和各種兒童讀物。
暫時無法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警方調查後表示,目前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米瑞拉遭到非法囚禁,因此他們暫時無法對米瑞拉的父母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2021年聖誕節期間,3男1女涉嫌與有黑社會背景的「童黨」,策劃綁架、圍毆及強姦一名13歲女童,期間更拍攝其裸體影片,4人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陪審團裁定主腦「四條哥」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另3人亦被一致裁定綁架罪成。案件星期二(12月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斥責首被告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判囚8年,另3名男女則分別判囚18個月及入教導所。
4名現年18至20歲的被告依次為陳宏烽(花名:四條、將軍)、林佑澄(花名:熊貓)、李珮怡(花名:珮怡、Koey)及張浩錀。陳宏烽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林佑澄被裁定綁架罪成;李珮怡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罪成;張浩錀被裁定綁架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2罪罪成。
凌虐13歲女童,4男女強姦綁架等罪成。主腦判囚8年,另3人分被判監1年半及入教導所。
林佑澄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參與階段只帶X到山林道,並且是受到首被告陳宏烽的威脅,並不知道會令X受創傷,更不知道是在X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她帶走。辯方補充,被告已盡力改善自己,他報讀都會大學的課程並已獲錄取,希望法庭可給予機會。
李珮怡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知錯。就拍攝片段方面,辯方希望法庭考慮這不是最嚴重情況。惟張官指「現在係綁架咗13歲女仔之後仲要影佢除衫」,亦指被告不是做色情的事情,「根本係侮辱佢,奚落佢」。辯方強調影片僅7秒,被告至今才18歲,望法庭給予年輕人機會,讓她更生輔導。
張浩錀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心理學報告指被告有過度活躍,專注力不足的跡象。報告亦指被告重犯機會低,因其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跟不上學習進度,影響到升學,繼而輟學結識到不良份子,引伸至本案,被告根本上是聽從別人指示,冀法庭考慮到其年齡,給予被告入教導所的機會,令他反省,同時學一門手藝。
張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事件雖發生於4年前,但X仍有創傷後遺症,感覺被林佑澄出賣,又被陳宏烽使用武力迫她性交,感到驚恐;又在網上看到自己的影片,受二次創傷,更表示受性侵後,對性已無興趣。
張官續指,X雖不是無知少女,亦有黑社會背景,但如控方開案陳詞所指,不論X乖與否,法律不容許有人用武力。案件涉及X干預陳宏烽打算「仙人跳呃錢」,才引伸出綁架事件。
張官指,陳宏烽被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考慮所有因素及整體刑罰,判囚8年。
張官指,陳宏烽被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
林佑澄則被裁定綁架罪成,考慮犯案程度及整體刑期,判監18個月。由於被告有另案服刑中,其中5個月同期執行;李珮怡及張浩錀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考慮到2人未滿21歲,法庭顧及社會利益,經考慮後二人均判入教導所 。
案情指女事主X升讀中學後結識不良朋友,當中不少有黑社會背景,經常放學後不歸家。X曾與「熊貓」林佑澄拍拖數天後分手,X亦是李珮怡時任男朋友CWK的前女友。X的女友人「呀晴」案發時於網上認識「四條」陳宏烽,其後被他脅迫進行俗稱「仙人跳」的桃色敲詐,X要求陳停止此等行為,陳質疑X「多事」,令他損失2萬元,要求X賠償。
2021年12月25日聖誕夜,X應「熊貓」林佑澄之約於旺角TOP會面,誰知林佑澄打招呼後快速離開,陳宏烽及4名同黨迅即現身,X不敢反抗,無奈隨被告乘的士至尖沙咀山林道一單位。
4名被告及十多名童黨逼X除下口罩及衣物,並施加威脅。X在恐懼下被逼脫至僅剩襪子,有人全程拍攝X的裸體片段。X遭眾人圍毆,拳腳交加,甚至被潑茶水或啤酒,備受凌辱。
陳宏烽要求X脫衣,繼而強逼X進行口交、性交及再次口交。事後陳給X 100元讓其乘的士離開,但要X拍攝一段影片,聲稱「我對唔住四條哥,我要喺30號前還2萬蚊俾四條哥」,方准其離去。X於12月27日與母親見面,母親見其身上有傷勢、臉有手指印、神色有異,故聯絡社工,X坦白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HCCC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