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聖誕節期間,3男1女涉嫌與有黑社會背景的童黨策劃綁架、圍毆及強姦一名13歲女童,期間更拍攝其裸體影片,4人否認綁架等罪於高院受審41日。陪審團早前退庭商議後,裁定首被告、主腦「四條哥」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另3名被告亦被一致裁定綁架罪成。案件星期五(11月14日)開庭,法官張慧玲回應首被告自行向求情要求保釋時指,他面對的強姦罪有加刑因素,或要面對10年監禁,並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今甫開庭指,由於女事主沒出席早前的會面,未能索取創傷報告,申請再押後。
凌虐13歲女童,4男女強姦綁架等罪成,主腦求保釋被拒。
另首被告陳宏烽沒有律師代表,他再次撰寫求情信,希望可保釋候刑。惟張官指,「你而家帶罪在身」,法庭沒可能給予保釋,更何況被告是由罪名成立後才開始還柙,而非由一開始就還柙。
陳宏烽稱,求情信中提及的同類案例判刑少於7年,案例中該被告不認罪只被判5年。惟張官反駁:「涉及強姦起碼7年」,更何況首被告不是在認罪後被判刑,而是受審後罪成。張官直言:「你係強姦,仲要唔用套,我講埋俾你聽」。
張官直指,該案例若在她手上判刑不會只判5年,著被告要有心理準備。張官稱,被告自言冤枉,但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成立,法官受到裁定約束,強調不會給予被告保釋外出。
法官張慧玲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作求情及判刑。
張官明言,這宗案件有加刑因素,「又剝衫又影相,加埋都10年啦,唔止5年」。張官著被告自行再找尋案例作求情,「做到幾多就幾多」,遂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作求情及判刑,期間待索女事主創傷報告。
4名現年18至20歲的被告依次為陳宏烽(花名:四條、將軍)、林佑澄(花名:熊貓)、李珮怡(花名:珮怡、Koey)及張浩錀。陳宏烽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林佑澄被裁定綁架罪成,李珮怡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罪成,張浩錀被裁定綁架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2罪罪成。
案件編號:HCCC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