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干諾道中華懋大廈三級火,屋宇署表示,經視察後認為整體樓宇結構無明顯危險,但外牆有鬆脫物需即時移除,又指署方正調查外牆棚架所採用的保護網是否合規。
中環華懋大廈。巴士的報記者攝
署方強調若發現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會嚴肅處理,包括考慮提出檢控或進行紀律處分程序。署方指,據了解大廈外牆正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外牆及空調機支架的修葺工程,個別樓層正進行已獲屋宇署批准的加建及改建工程。署方強調就工程棚架搭建所採用的保護幕、保護網、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等物料,一向實施嚴格的阻燃特性要求。
屋宇署。資料圖片
署方說,為安全起見,事故發生後,大廈業主及工程項目負責人,已主動暫停有關工程,而項目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已安排展開所需的清拆工作,包括已損毀的竹棚架、破損的外牆玻璃,以及鬆脫的外牆批盪等。清拆期間,一段受影響的行車線需暫時封閉。署方會繼續跟進有關工程的進展,確保公眾安全。
4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法定命令,前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大約29萬元。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首兩宗個䅁分別涉及深水埗青山道一幢工業大廈公用部分簷蓬上的金屬支架,以及旺角新填地街一幢商住大廈一個面積約11.5平方米的平台搭建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兩名業主均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分別被定罪及判罰款約89000元及約74000元。
第三宗個䅁涉及旺角弼街一幢工業大廈的改建成為迷你倉單位。有關改建及加建工程阻礙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違反《建築物(規劃)規例》,屋宇署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一張清拆令及一張修葺令。業主沒有履行法定命令而遭檢控,並被定罪及判罰款共69000多元,
第四宗個䅁涉及旺角西洋菜南街兩幢商住大廈改動前樓梯的防護門廊。有關改建工程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違反《建築物(建造)規例》,屋宇署根據條例向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而遭檢控,被定罪及判罰款共57000多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包括會引致阻礙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或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的違例改建,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