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羅智光獲委任為城巴主席。
羅智光表示,非常榮幸獲委任,將與董事局各成員攜手合作,帶領城巴邁步向前,繼續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公共運輸服務。他又感謝張堃擔任主席期間的寶貴貢獻,為城巴在推進零排放及疫情後復蘇奠定穩固基礎。
羅智光自2021年起加入匯達交通服務有限公司為特別顧問,並成為城巴董事。在加入城巴前,他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保安局常任秘書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香港電台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羅智光獲委任為城巴主席。
羅智光表示,非常榮幸獲委任,將與董事局各成員攜手合作,帶領城巴邁步向前,繼續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公共運輸服務。他又感謝張堃擔任主席期間的寶貴貢獻,為城巴在推進零排放及疫情後復蘇奠定穩固基礎。
羅智光自2021年起加入匯達交通服務有限公司為特別顧問,並成為城巴董事。在加入城巴前,他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保安局常任秘書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水務署表示,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就錦綉花園失水事宜發出的新聞稿,內容有失實之處。
水務署指出,一直就事件依法履行規管及執法職責。由於發現屋苑內部供水系統出現滲漏,署方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註冊代理人跟進處理,但聯會一再把擔當規管角色的水務署錯誤定性為責任方,並不斷要求承擔屋苑內部供水系統的保養維修責任,包括詳細檢查及負責更換水管等工程,實屬本末倒置。
水務署又指出,錦綉花園地契特別條款第42條只是列明,若屋苑內部水管由政府鋪設,而水管位處的道路已移交給政府,水管則由政府負責維修保養。錦綉花園範圍內大部分水管由土地承批人鋪設,並不屬地契特別條款的適用範圍。當年在建造錦綉花園時,為了達致供水給屋苑的目的,署方只是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內鄰近出入口一帶道路下鋪設小部分的供水喉管,有關道路至今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現時錦綉花園內的供水喉管,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及地契,應由用戶或註冊代理人負責保管與保養。儘管水務署再三說明上述情況,聯會仍對地契作錯誤詮釋,署方希望聯會停止發放不實資訊。
水務署表示,早前已委託獨立專家小組,利用前沿科技和專業知識,就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以協助錦綉花園責任方為喉管復修工程作出有效部署。專家小組已展開工作,爭取在4月有初步結果。署方在接獲小組意見後會詳細考慮,以便部署跟進工作,包括為業主及管理公司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