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表示,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就錦綉花園失水事宜發出的新聞稿,內容有失實之處。
水務署指出,一直就事件依法履行規管及執法職責。由於發現屋苑內部供水系統出現滲漏,署方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註冊代理人跟進處理,但聯會一再把擔當規管角色的水務署錯誤定性為責任方,並不斷要求承擔屋苑內部供水系統的保養維修責任,包括詳細檢查及負責更換水管等工程,實屬本末倒置。
水務署又指出,錦綉花園地契特別條款第42條只是列明,若屋苑內部水管由政府鋪設,而水管位處的道路已移交給政府,水管則由政府負責維修保養。錦綉花園範圍內大部分水管由土地承批人鋪設,並不屬地契特別條款的適用範圍。當年在建造錦綉花園時,為了達致供水給屋苑的目的,署方只是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內鄰近出入口一帶道路下,鋪設小部分的供水喉管,有關道路至今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現時錦綉花園內的供水喉管,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及地契,應由用戶或註冊代理人負責保管與保養。儘管水務署再三說明上述情況,聯會仍對地契作錯誤詮釋,署方希望聯會停止發放不實資訊。
水務署表示,早前已委託獨立專家小組,利用前沿科技和專業知識,就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以協助錦綉花園責任方為喉管復修工程作出有效部署。專家小組已展開工作,爭取在4月有初步結果。署方在接獲小組意見後會詳細考慮,以便部署跟進工作,包括為業主及管理公司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