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聯同副局長陳百里等與本港主要商會代表會面,呼籲商會透過不同渠道,推動轄下組織及會員支持立法會選舉,踴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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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經局在社交網頁表示,丘應樺欣悉各商會積極響應政府呼籲,協助宣傳並鼓勵會員或員工於下月7日投下重要一票;不少工商界企業提供可行措施,便利員工當日投票,展現工商界的承擔及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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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會面的商會代表分別來自香港工業總會、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及中華出入囗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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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