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近日社會的選舉氣氛熾熱,選管會和選舉事務處以識變、應變和求變態度,不斷與時俱進、精益求精、勇於創新,推出一系列先導安排,讓選舉更高效和人性化,配合市民需要。
曾國衛認為一系列先導安排能配合市民需要。資料圖片
選舉事務處將於全港設立615個一般票站,投票時間分別提早和延長1小時,即早上7時半至晚上11時半,又設立3類專屬投票站,方便公務員、院舍院友和員工,以及少數族裔人士投票。
曾國衞強調,特區政府極為重視今次選舉,積極進行一系列選舉活動,一連串選舉論壇加強市民和選民對候選人的認識和了解,候選人也可以充分展示政綱、觀點和理念,爭取選民支持,呼籲選民積極投票。
2025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
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