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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向本地和國際社會發出清晰訊息 危害國安及香港穩定必受法律制裁

黎智英案

陳茂波:向本地和國際社會發出清晰訊息 危害國安及香港穩定必受法律制裁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陳茂波:向本地和國際社會發出清晰訊息 危害國安及香港穩定必受法律制裁

2025年12月15日 17:39 最後更新:18:10

就黎智英案的裁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作出回應,認為不僅讓正義得到彰顯,也向本地和國際社會發出清晰的訊息,危害國家安全、危害香港社會穩定的行為,必會受到法律制裁。

他在社交平台說,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黎智英等以《蘋果日報》作為工具,反中亂港、煽動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仇視,以及危害香港社會穩定,至2019年黑暴期間以及其後的時間,更加肆無忌憚。

陳茂波回應黎智英案裁決,認為是讓正義得到彰顯,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陳茂波回應黎智英案裁決,認為是讓正義得到彰顯,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香港社會經歷過黑暴禍害,隨着《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繼實施,重建了安全穩定的環境,既保障了市民大眾的權利和自由,也確保正常商業活動暢順進行,讓香港對國際資金和投資者更具吸引力。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制度優勢正持續吸引資金流入、海內外企業和人才匯聚。

黎智英案裁決。

黎智英案裁決。

他強調,今年以來,香港在多項國際排名、外商調查等都取得更好的成績,足證香港自由、開放、安全、便利的營商環境,以及國際競爭力廣受認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主筆(筆名盧峯)、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馮偉光昨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人馮偉光,62歲,案發時是《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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