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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就刑期提上訴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就刑期提上訴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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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就刑期提上訴

2026年03月03日 14:33 最後更新:14:3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主筆(筆名盧峯)、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馮偉光昨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人馮偉光,62歲,案發時是《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外交部駐港公署在2月11日和12日,就有關國家和組織干預黎智英案量刑裁決向其駐港機構提出嚴正交涉。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外交部駐港公署約見的包括英國、美國、澳洲等國家和歐盟駐港機構負責人,針對其官方和政客就黎智英案量刑裁決發表負面言論提出嚴正交涉,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上述國家、組織及有關政客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立即停止對香港國安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黎智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黎智英,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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