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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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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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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英國有個「黎智英」會點? CY絕妙「反問」KO英政府雙標 同一問題可問美國

2025年12月17日 21:00 最後更新:12月18日 16:45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因他是英籍,英國反華勢力又如狼似虎,故英外相顧绮慧的反應比美國國務卿鲁比奥更強烈,譴責對黎智英的裁决有政治動機,籲立即釋放他,並要求中方撤銷《香港國安法》。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看後無名火起,隨即在fb回撃,向英政府反問一個問題,有力KO其雙重標準;此外,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也向《華爾街日報》作出另一「反問」,同樣擊破其「滿紙荒唐」。我看後拍案叫好,很想看看對方如何回答,但一定會失望,因他們臉皮黑夾厚,對難以回答的問題,必會扮懵當聽唔到。

振英哥針對英政府的「雙標」反問:「試想想,若英國一份最暢銷報紙老闆獲中國政府給予中國國籍,而這名老闆大灑金錢資助英國的國會議員,並上街率領民眾示威,更親赴俄羅斯要求其政治領袖支援,以改變英國的政治制度,政府會不會以法律對付他?英國監獄會否準備接受這個新犯人?」

振英哥反問英國政府,如果英國有個像「黎智英」那樣的報業老闆,大量捐錢給國會議員,更去俄羅斯向政治領袖乞求支持,以改變英國政制,那人會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振英哥反問英國政府,如果英國有個像「黎智英」那樣的報業老闆,大量捐錢給國會議員,更去俄羅斯向政治領袖乞求支持,以改變英國政制,那人會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我解讀振英哥這個假設情境:英國出現了一個「黎智英」,這個報業大亨操控影響力極大的傳媒,與《蘋果日報》相似;此人也是英國一批英國會議員的金主,提供大量金援,就如黎智英捐錢逾億給泛民議員、政黨和組織;他同時是政治運動搞手,像黎那樣赤膊上陣帶領大遊行,更親赴外國尋求其領袖支持,目標是推倒英國的政制,最終圖奪取政權。

如果英國真的出現這麼一個「黎智英」,在現行法律下,他所做的一切當然會被壓制、禁止;因他公然犯法,包括英國新立的《國家安全法》,也必然被執法部門拉人封鋪,成為階下囚。

振英哥正正想以這「假設情境」指出,英國法律絕不會容許有一個「黎智英」顛覆制度、與外國政府合謀威脅國安;不過英政府卻同時奉香港的「真黎智英」為自由鬥士,譴責對他的裁决,要求把他釋放,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實在荒謬至極。

更離譜是,英外相顧綺慧還要求中方撤銷《香港國安法》,而隻字不提英國於2023年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該辣法主要是打擊外國勢力干預英國內政,危害國家安全;同時要求受外國指示影響英國政治的人進行登記。如果「黎智英案」發生在英國,這兩點皆中。為什麼英國可以有這麼一套法律,香港就要撤銷。

英外相顧綺慧要求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香港國安法》,但隻字不提《英國國安法》更辣,同樣嚴打黎智英那樣的行徑。

英外相顧綺慧要求釋放黎智英,並撤銷《香港國安法》,但隻字不提《英國國安法》更辣,同樣嚴打黎智英那樣的行徑。

近日英國軍情6處的新掌門人梅特雷韋利表示,面對俄羅斯具侵略性的擴張,英國國家安全正受到來自多方面的威脅,須做好應對準備,英方绝不會向對手屈服。其實這與香港一直所受的外國威脅和干預,特別是美國,本質上沒有分別,但英國自己可強硬應對,當香港做同樣的事,卻被它橫加譴責,再次表露英國的「雙標」面目。

美國一些媒體對黎智英案的評論同樣扭曲事實,充滿偏見,表表者是《華爾街日報》的社論,除抹黑審訊是做騷,還把黎美化為「熱愛自由的媒體人」。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致信該報,厲詞駁斥,還反問其高層:該報是否有膽量公開呼籲外國對美國實施制裁,聲稱「為某外國而戰」?

的確問得好,我可以寫包單,《華爾街日報》絕不敢這樣做,因為FBI會立即上門,然後起訴負責人,繼而把他們投入黑獄;而特朗普的大棒子也隨之當頭打下,把報社狠狠打死。

上面兩個「反問」,都十分應棍,但自知理虧者,一定避而不答。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馬杜羅被擄到美國,說「擄」已算好聽,實情是「綁架」,特朗普把別國元首強行綁走,比強盜更強盜。更令人齒冷是,他還搭起一個「司法舞台」,台上有執法人員、檢控官和法官,裝模作樣演出一場假戲真做的審訊戲碼,其實大家早已看穿其「公正偽裝」,一開場就知道戲的結局。我曾聽過前民政局局長何志平當年在美被囚的秘聞,過程中他不斷受到威嚇,迫他向「深層政府」提供情報,如順從便可減刑,完全不跟正常程序。這實例說明,馬杜羅料也會受到類似對待,所謂「肉隨砧板上」,他為免受到更大痛苦,被迫配合特朗普的要求,故大家勿期望會有「司法公正」。

馬杜羅在紐約聯邦法院提堂,這只是特朗普一手炮製的「政治審判騷」,將用司法手段迫馬杜羅屈服。從有關何志平囚美的秘聞可見,這類案件並無「司法公正」。

馬杜羅在紐約聯邦法院提堂,這只是特朗普一手炮製的「政治審判騷」,將用司法手段迫馬杜羅屈服。從有關何志平囚美的秘聞可見,這類案件並無「司法公正」。

馬杜羅被「綁架」抵美後,即關進紐約的「大都會拘留中心」,那裏環境極差、龍蛇混雜,早就惡名昭著,是名副其實的「黑獄」。他昨天首次被帶到南區聯邦法院提堂,被司法部指控違反「毒品恐怖主義陰謀罪」,他表現硬淨,堅拒認罪。 

馬杜羅被囚的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是惡名昭著的黑獄。估計他在審訊過程中,將受到美國政府種種威逼,過程不會使用正當法律程序。

馬杜羅被囚的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是惡名昭著的黑獄。估計他在審訊過程中,將受到美國政府種種威逼,過程不會使用正當法律程序。

美國法律界人士對此案提出幾項質疑:1、至今沒有關於馬杜羅參與販毒活動的證據;2、採取軍事行動越境「拘捕」別國元首,程序上是否合法,大成疑問;3、拘捕若違反正當程序,是否合法也是個問題,如是一般的刑事罪,根本告不入。

從法律上看,這些質疑都言之成理,不過對馬杜羅案而言,皆不適用,因為特朗普完全「打橫嚟」,而司法部高層都是他的鐵粉,日後那個法官主審,也由他話事,「司法」成了他任意操弄的政治武器。法律界朋友相信,他已寫好了整套劇本,結局未審已定。

其實美國「司法」的虛偽,不只見於此案,還可找到其他實例。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2007年離開政府,出任民間智庫「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與聯合國和一些亞非國家官員有交往,推動能源合作,料不到於2017年在紐約被執法人員拘捕,關押於紐約一個拘留中心,理由是懷疑他參與賄賂一些非洲國家高官。其後發生的一些事,竟偏離了司法程序,把他拉入美國黨派爭鬥的渾水,部分竟與特朗普有關。

據知當時負責該案的檢控官向何志平軟硬兼施,表示他如不認罪,有8條控罪等着他,一旦敗訴,最高刑罰是坐監50年;若然認罪,只要答應4個條件,便可減少控罪,刑期可大大縮減。

那4個條件之一,是提供特朗普團隊那些人曾受賄,當然也包括特朗普本人。原來那個檢控官屬民主黨陣營,乃「深層政府」的一分子,想迫何志平提供「黑材料」對付特朗普。當何志平知道自己被拉進美國黨爭,如不抽身而出,可能下場更慘,故最後決定不認罪,拒絕了檢控官所提條件。幸好他作出這選擇,其後因美國政治風向轉變,他最後只被判入獄3年,扣除拘留時間,一年多以後便步出黑獄。

這段秘聞說出一個真相,就是美國司法操縱於暗黑勢力手裏,被利用來達致政治目的,並無「公正」可言。法律界朋友估計,對馬杜羅的起訴和審訊,也是同一套把戲,特朗普很可能用相近手段威迫馬杜羅,要對方選擇屈服,還是受更大痛苦,從而提供特朗普想要的東西。這位一國元首肉隨砧板上,已沒有什麼選項。

可以預見,馬杜羅案日後開審,將做戲做全套,庭上會有一些爭辯,但不會改變戲的結局。美國政府口口聲聲指黎智英案「不公正」,其實美國對馬杜羅進行的,才是徹頭徹尾的一場「政治審判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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