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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稱司法機構對宏福苑大火深感哀痛 優先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香港電台

張舉能稱司法機構對宏福苑大火深感哀痛 優先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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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稱司法機構對宏福苑大火深感哀痛 優先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2026年01月19日 17:42 最後更新:18:10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時提到,司法機構對大埔宏福苑火災深感哀痛,司法機構已經宣布一系列措施,加快和優先處理火災衍生的法律程序,並已成立一個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工作小組,監督各級法院處理與事故有關案件的事宜。同時已設立支援隊伍,協助處理遺產承辦事宜並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

他說,司法機構將會豁免事故中罹難者遺產承辦事宜的相關費用,亦會按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考慮寬減其他費用。司法機構會在合適的情況下繼續借助法律界的支持。

另外,張舉能說,本港憲制框架的設計形成憲制分工,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按自身的憲制角色各司其職。即使遇到一時難以達成共識的情況,制度也不會停滯不前。法庭的判決維護受影響者的權利,並啟動行政機關履行依法合規的責任。與法不乎的行政規則可能因而被廢除,政府的政策與做法可能會演進,而新措施可能被引進以改善現狀。

他提到,香港的憲制框架來自成文法並具法律屬性,所有公共機關,包括立法機關,均依據源於《憲法》的《基本法》行使權力。在框架內,法院被委以對《基本法》作出解釋和應用的終審職責。行政機關負責在有需要時提出立法建議,而立法會則負責考慮及制定認為合適的法律。制度同時保持憲制紀律及立法裁量的空間。他又說,有些人會將相關司法克制與英國比較,但英國的憲法基本上是不成文,具政治屬性。而英國國會享有最高權威,法院不能廢除國會法令。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法院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司法機構因為這些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更甚者,部分指控遭歪曲為事實,並被用作藉口,鼓吹對審理該等案件的法官施加非法制裁,及向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

林定國說,傳媒和社交媒體報道的法庭新聞,集中於少數被認為涉及公眾利益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基於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法律一般容許評論和討論這些案件,但該等自由不包括可以對本港司法機構的誠信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他說,在思考就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對法院作出的批評是否正確時,應考量有否任何理據支持法院沒有履行公平、妥當進行法律程序等職責。必須觀察司法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而各項程序均是公開進行。他說,外界有必要仔細閱讀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而闡述充分理由的判決書能顯示法院不曾考慮任何無關或不合適的因素,讓公眾安心,在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中,並沒有任何地方顯示法官曾考慮無關因素,亦沒有地方顯示法官的獨立性受損。

林定國提到,世界其他地方近日發生的事件,以及某些外國政客最近就別國,包括中國的領土完整發表的言論,敲響了警號,令我們醒覺假定他國必然會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未免過於天真。對國家安全的擔憂絕非空想,亦必須嚴肅看待。不過,追求絕對安全,並非且從來不是中國的國策,國家顯然認同有必要在安全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他說,維護國家安全與確保香港依然是開放、自由和多元化的國際城市以促進發展,兩者之間不存在任何矛盾。他認為,維持法律所界定的國家安全方能提供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使各項發展得以在安全、穩定而和平的環境中進行。

林定國又說,值得留意的是,政府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不過,如純粹基於法院裁定政府敗訴的結果,而質疑法院或許不領會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未有充分而妥善地履行這方面的憲制責任,將會是不公平,也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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