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被判入獄20年。法官認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串謀勾結外力的行為不僅精心策劃亦是早有預謀,裁定為「罪行重大」。
判詞指出,黎智英串謀他人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所促成的相關措施至今仍未解除,雖則並非導致制裁的唯一原因,但如果說沒有起到任何作用,是完全不切實際。
判詞亦提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涉及外國實體,一般會被視為較嚴重,理應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編輯:黃佩珊
香港電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被判入獄20年。法官認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串謀勾結外力的行為不僅精心策劃亦是早有預謀,裁定為「罪行重大」。
判詞指出,黎智英串謀他人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所促成的相關措施至今仍未解除,雖則並非導致制裁的唯一原因,但如果說沒有起到任何作用,是完全不切實際。
判詞亦提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涉及外國實體,一般會被視為較嚴重,理應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編輯:黃佩珊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黎智英的20年刑罰已反映罪行嚴重性,而當局會適時依法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有關的犯罪得益,亦會盡快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