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政府最快明天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表示,若果要原址重建宏福苑,政府必須百分百收回業權,但過程漫長,甚至很大機會無法集齊業權,因為部分業主或已離世,亦可能有業主不在香港,必須先處理繼承問題及釐清業權。
曾任職市建局的林筱魯提到,即使有單一業主反對原址重建,也要交法庭處理。參考市建局重建,單是統一業權,未計清拆樓宇,已需時6至7年。
至於非原址重建方案,林筱魯指出政府可與賣家透過收購協議,提供現金或「樓換樓」等不同選項,至於「兌換值」,政府要考慮不同情況,因為不同座向及面積的單位價值也有別,即使有專業人士參與,也要有機制令協議方感到公平公正。
林筱魯又認為,當政府有重置方案腹稿,有必要舉行宏福苑居民大會,向全體居民直接全面交代及解說,而並非通過第三方交代。
編輯:鍾慧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