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幼兒班,賄款共約110萬元。14名被告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暫委法官將全部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判刑。涉案幼稚園職員早前已承認收賄。
該13名家長來自11個家庭,連同案中被控的商人,全部人年齡介乎35歲至48歲,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案件涉及2019至2022年3個學年的幼兒班入學申請。該校每年9月接受入學申請,於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發期間,相關申請由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處理。
案情透露,案中13名家長及商人分別向林珍妮提供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即涉案11個家庭的子女,以及涉案商人生意夥伴的女兒。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的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該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
編輯:譚佩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