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並在會議上發言。
張國鈞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成功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並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每個主權國家都擁有制定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利,中國也不例外,提到英國亦有至少14項國家安全法律,強調任何國家要求別國廢除國家安全法,都是虛偽的行為。
他又說,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享譽國際,香港去年被評為全球第二大最受歡迎的仲裁地,強調香港司法獨立、公正、公開行使司法權,過去6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近50次,是具有說服力的判例。
張國鈞又提到黎智英案,重申黎智英是由自己選擇律師團隊,獲得公正審判,判決和量刑理由已詳細公布,他選擇不上訴,羈押期間得到適當待遇,他亦從未提出任何投訴,認為一些針對香港情況的偏見指控,是無視客觀事實。
張國鈞又說,留意到荷蘭的代表提及關注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案件,特區政府敦促各成員國尊重法治,不要干涉香港法院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強調香港一如既往致力保護人權。
編輯:李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