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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總編:如賣員工落妓寨 買家要求留低斷然拒絕

政事

壹週刊總編:如賣員工落妓寨 買家要求留低斷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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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總編:如賣員工落妓寨 買家要求留低斷然拒絕

2017年07月17日 19:51 最後更新:19:56

壹傳媒宣布洽談以5億出售《壹週刊》予商人黃浩,部份高層員工反應好大,《壹週刊》副社長兼總編輯黃麗裳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話,「令人最痛心係大股東黎智英先生作出呢個決定」。據知她曾在會上激動拍枱,質疑交易是「賣員工落妓寨」,佢話「係同員工分享之後嘅感覺嚟嘅」,雖然承認當時比較激動。

黃麗裳今早進入高層會議場地時,被壹傳媒記者拍得她激動落淚的照片。她對《蘋果日報》表示反對《壹週刊》賣盤,認為光榮結業是更好的選擇,但「CEO(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講到公司考慮到同事嘅飯碗,但壹週刊並唔只是一盤生意,而是一種價值,過去香港出現大是大非嘅時候,(壹週刊)某程度上都有影響力,相信CEO嘅睇法同我哋做編採嘅係有啲南轅北轍。」

被問到易主後《壹週刊》能否保持原有風格,黃麗裳坦言:「冇㗎啦,仲有呀?冇㗎啦,如果單deal(交易)完成,9月尾交俾黃浩營運,所謂嘅壹週刊價值、壹週刊精神已成過去。」她指讀者亦不要預期看到以前的《壹週刊》,「壹週刊係某時間、有班咁嘅同事、咁嘅leader下出現嘅產物,時代唔同咗啦。」

黃麗裳亦認為《壹週刊》的轉型數碼化的策略可能有問題。她在《蘋果日報》訪問中話,對於有員工質疑《壹週刊》營運出問題並非全因政治打壓,她認同「唔賴得晒政治打壓架,係咪策略上有冇錯誤?其實冇人知條路點行,但有啲嘢係咪反應可快啲?係咪追hit rate(點擊率)就可以有生意?」她指現時回想,只能形容是「不務正業」,「同行有冇輸得咁慘呢?我哋過去投資好多令hit rate好啲,推數碼化,但響雜誌未必適合。」

黃麗裳95年港大畢業後加入《壹週刊》,由公司在長沙灣做到將軍澳。行內人話佢為《壹週刊》捱過好多風浪,可以話為公司兩脇插刀,經歷過黑社會上門尋仇,又要捱公司的裁員風暴,想不到最後集團仍然要將雜誌賣盤收場。

據悉黃浩和壹傳媒洽談時,曾要求現有《壹週刊》管理層承諾留下來一段時間,但黃麗裳斷然拒絕。她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坦言只會工作至9月尾,「我同壹週刊嘅緣份已盡,緣盡就散。」至於會否有同事跟隨離開,她指應由同事自己決定。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星期一(12月15日)約見英國外交發展部高級官員,就英方發表聲明妄評香港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定罪裁決提出嚴正交涉,敦促英方擯棄殖民心態,立即停止幹預香港司法,停止幹涉中國內政,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就英方發表聲明妄評香港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定罪裁決提出嚴正交涉。

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就英方發表聲明妄評香港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定罪裁決提出嚴正交涉。

鄭澤光指出,英國外交發展大臣星期一發表的聲明公然對黎智英案定罪裁決說三道四,詆毀抹黑香港國安法,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幹涉,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嚴重違反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對此,中方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他又稱事實已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絕不像英方聲稱的那樣只是以「和平方式」行使言論自由權利。黎是中國公民,中方一貫不承認雙重國籍。黎的行為嚴重沖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鄭澤光稱事實已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

鄭澤光稱事實已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

鄭澤光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定海神針。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香港特區處理黎智英案完全是依法行事,不容置喙。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早已結束,英方沒有權利、沒有資格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橫加幹涉。英方試圖幹預香港司法,只會更加暴露其搞亂香港的禍心,只會激起香港社會的同仇敵愾,只會以失敗告終。中方敦促英方立即停止幹預香港司法,停止幹涉中國內政,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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