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唐卓敏在職的2年間多次違反職責
香港著名核子醫學專家唐卓敏前年8月與其他公司合作營辦醫療診斷中心並出任董事,被指違責而解除職務。醫療中心昨入稟高等法院,羅列唐多項「罪名」,包括挪用公款和公司財產、未按合約向公司供款、要求護士代為工作、未為公司購買專業責任保險,甚至在辦公室瀏覽色情或不雅物品,要求就欠債和公司損失索償逾964萬元。
唐卓敏被醫療中心索償。資料圖片
原告香港專業醫療診斷中心有限公司於前年8月成立,提供電腦斷層掃描及其他醫療保健服務。根據入稟狀,被告唐卓敏於前年9月獲委任當原告董事,又於11月簽訂股東協議,同意出資240萬元作營運資金,並每月供款8萬元支持公司營運,為期60個月,總額480萬元。唐又同意收取每月28萬元的報酬,出任原告的執業醫生至少5年,若他早於時限離職,便須支付上述每月供款的餘額。但唐卓敏在職的2年間多次違反職責,包括未能支付部份每月供款,總額約為57.3萬元。他又曾在開給供應商的支票上,擅自填自己作收款人,金額為100萬元,令公司蒙受損失。
另外,身為香港收藏家協會主席的唐卓敏,不但多次在辦公時間缺席,更擅用辦公室為其收藏家業務接受個人專訪,並取走公司的電腦和醫療用桌子等財物。即使他在辦公室,也經常以手機瀏覽與工作無關的事物,包括色情不雅的材料。
唐卓敏辦公時亦有多項違責行為,包括聲稱自己是公司員工,並在申請退稅、強積金和僱員保險的文件上蓋上公司印章。作為執業醫生,他習慣地要求護士為他處理用藥研究。他的工作表現亦強差人意,包括曾漏報一名頸椎病人的狀況致延誤治療、醫療報告產量不符規定、以公款外判撰寫醫療報告等。
2019年7月沙田新城巿廣場暴動中,至少4名警察遭示威者襲擊受傷,便衣警察郭兆恒在商場內遭人圍毆及用雨傘襲擊受傷,入稟控告2名涉案男子,追討傷亡賠償,其中1人早前被判敗訴,另1人願意承認責任。原告一方於星期二(10月21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稱,2022年原告突然情緒低落需入院,是有了自殺傾向。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六個月內頒判書。
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沙田新城市廣場7月14日有大批參與沙田遊行後的示威者聚集,警員到場驅散,爆發大型警民衝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原告為郭兆恒,被告依次為梁柏添及龔志遠。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晚,原告在新城市廣場維持秩序期間,遭到包括梁柏添在內的示威者拳打腳踢,及以雨傘、硬物插他,導致其左眼窩破裂、左上顎骨骨折、鼻骨骨折、左邊臉龐及鼻子瘀傷及觸痛、左眼有血腫、黃視症及複視障礙。
原告代表大律師孫子恒結案陳詞指,原告身體傷勢很快恢復,但持續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2020初開始便精神狀況不穩定,「有高低起伏,好似過山車」。而2022年8月突發精神狀況入院,是有自殺傾向。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孫子恒。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曾兩度被精神科醫生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原告證供稱,時不時回憶起當日的事件,情緒會低落。另外,原告依然正接受精神科治療,每個月一次復診,並需服藥。
原告方表示,參考其他案例,針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索償範圍調低至15萬至20萬。羅官指,會根據證據判斷,作出對原告公平的合理賠償。
原告方續指,就加重損害方面,原告人這個事情不單自己受影響,兒子都有受欺凌,作為爸爸會更加焦慮,加重他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
原告一方於星期二(10月21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稱,2022年原告突然情緒低落需入院,是有了自殺傾向。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六個月內頒判書。
在羅官提議下,原告代表律師承諾,就不必要的英文開案陳詞全部、冗長的中文開案陳詞一半,免除律師費用。羅官表示,「這是一個合理的做法,明智的建議」。
羅官聽罷陳詞表示,保留裁決,將於半年內頒判決書。
入稟編號:DCPI 154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