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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指當局僅對「日落條款」表態 無回應域外法權

政事

楊岳橋指當局僅對「日落條款」表態 無回應域外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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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指當局僅對「日落條款」表態 無回應域外法權

2019年04月26日 14:56 最後更新:15:08

政府要求立法會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是不尊重立法會

政府啓動修訂《逃犯條例》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制度漏洞,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建議加入「日落條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批評不切實際。李家超指,每處理單一個案都要展開法律程序,是不切實際,影響及延誤拘捕行動,不符合移交逃犯必須迅速及保密處理的做法。

公民黨楊岳橋指政府無回應「域外法權」問題。

公民黨楊岳橋指政府無回應「域外法權」問題。

公民黨楊岳橋指,民主派提出兩項修訂,但政府只回應「日落條款」,無回應「域外法權」問題。他指條例極具爭議性,若政府要求立法會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是不尊重立法會。他要求政府接納民主派有關日落條款建議,或者他的域外法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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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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