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委聘市場研究公司進行民意調查,收集公眾對貪污情況的看法,該公司的兼職問卷調查員,卻胡亂填寫受訪者資料,虛構九份問卷,又訪問非目標對象,騙取公司四百五十元酬金,最終遭委託調查的廉署拘捕。裁判官昨斥他的行為影響問卷調查的真確性,但准他保釋至明年一月十三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被告許水鵬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九項欺詐及三項企圖欺詐罪。
被告許水鵬(四十歲),案發時任職弘達交通顧問有限公司,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九項欺詐及三項企圖欺詐罪,另外四項企圖欺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他需賠償四百五十元給受害公司。
去年六月,廉署社區關係處聘請弘達,就公眾對貪污情況的認知,進行周年民意調查。目標受訪對象年齡介乎十五至六十四歲,一個家庭中目標受訪者的生日日期,須是最接近訪問日期的家庭成員。每名問卷調查員完成一份問卷,可獲弘達支付一百元酬金,但假如問卷未能通過品質監控,報酬會被扣減一半。
被告於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間,訛稱自己進行了九份問卷調查,後來經調查證實,資料完全是被告自行虛構,包括受訪者的姓名、職業及薪酬等均屬虛假。
被告又向非目標對象進行訪問,其中包括受訪者不符合目標對象年齡,例如他曾訪問了七十歲受訪者。當受訪家庭中,生日日期最接近訪問日期的成員不在家時,被告還向其他家庭成員進行問卷調查。
被告呈交的九份相關問卷,因未能通過品質監控,以致酬金減半,只獲發放四百五十元酬金。而他負責的另外三份向非目標對象進行訪問的問卷,因及早被公司發現資料有問題,故未有獲發放報酬。
被告於本年二月十七日被拘捕,警誡下,他否認有關問卷資料屬虛假。案中受影響的問卷已從周年調查中剔除。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三八○二──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