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進一步升級至大學校園,當中猶以中文大學情況最嚴重,校內多處火光紅紅,催淚彈、燃燒彈四散,吐露港公路被堵,至今無法完全重開,到底中大發生何事爆發警察與示威者衝突?
不少中大生或市民對事件在電台反映不滿和質疑,我們嘗試綜合不同的渠道,解答不同的質疑。
1. 「學生在學校搞自己的集會,為何警方要在人家的學校,說人家是非法集結。」「紀律暴隊走入大學,想攻佔大學,駕駛水泡車,我們當然前來保護同學。」
其實,警方11日欲駐守二號橋,源於首先有示威者向吐露港公路及東鐵線路軌投擲雜物。
根據審理限制警方進入中大禁制令的法官陳嘉信指出,11月11日「三罷」行動不顧公眾安危癱瘓香港,證據顯示當天的確有很多示威者在中大二號橋及附近投擲磚頭、汽油彈及其他物品,堵塞吐露港公路及東鐵綫路軌,危害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安全。
陳官指,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或會構成破壞社會安寧的情況出現,便有權根據《公安條例》第17條驅散在任何地方舉辦及任何種類的公眾集會。
2. 要堅守二號橋,有學生明言「無妥協空間」,不接受警方僅退至橋尾,而非全面撤出校園,「條橋係我哋㗎,唔係警察㗎。」
其實,根據政府地契,警方昨日一度駐守、連接中大東邊校園及中央校園的二號橋屬於政府土地。
3. 「見中大有代表教師與警察有談判,但轉頭警察又推進,又放tear gas,這個舉動其實就是政府與我們示威者溝通的一個縮影,給香港人很大啟示,不要再信這個政府。」
其實,警方與學生堅守二號橋兩端,持續至11月12日,當日下午2時多,警方與校方達成協議,只要沒有人再投擲雜物到橋下,警方就會撤退到橋的後方,但其後學生卻違反承諾,有網上片段有示威者說:「我答應他們可以退後,無答應我們不可以向前。」於是警方才再發射催淚彈。
學生戴上頭盔、面罩,用垃圾車、水馬等物品築起防線,防止警方進入校園執法,有人投擲汽油彈及雜物還擊,警方也攻入校園拘捕學生。校長段崇智及前校長沈祖堯前後作出調停,欲勸學生和平散去。
段崇智傍晚時分稱,獲警方答應,中大保安駐守橋頭,警察退至橋尾。既可保證吐露港交通安全,學生也無需在校園內見到警察。不過,學生堅持,若不釋放被捕中大生,不同時意有關的協議。未幾再出現催淚彈和汽油彈。
4. 有市民認為,「我覺得無分是否CU(中大)學生,大家是香港人就應該互相幫忙,無理由見死不救」,「話晒裏面武器,那麼高火力,也要找一些對抗他們(警方)的武器」
而警方周二(11月12日)單日在全港各地方加埋,共使用1567枚催淚彈、1312發橡膠子彈、380發布袋彈及125發海綿彈,而單單中大示威者用了數百個汽油彈。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為何我們為了維持秩序、為了不讓暴徒將雜物投擲到公路,竟然反過來被香港部分市民指責。」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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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大家有冇印象,國安案件庭審前常見「排隊黨」擔凳仔排隊攞籌,點解佢哋對國安案咁熱心?小鯊收到知情人士爆料話,「排隊黨」原來係假熱心、搵真銀的團夥,「主要客戶」包括美英加等國的領事,以及部分「黃媒」。
國安案件庭審前常見「排隊黨」擔凳仔排隊攞籌。
每逢重大國安案件庭審前夕,都能在法院外看見「排隊黨」的身影。例如上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庭審前,就有一批「排隊黨」著口罩風衣,提前一兩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排隊取庭審籌號,被警方截查後,面對媒體鏡頭躲閃背對,不回應採訪,更有「黃媒」趁機發難,質疑警方執法。
知情人士爆料話,這些「熱心人士」,原來係由社運人士曾健成(阿牛)伙同逃犯許智峯前助理黃綺婷(外號ET),已經形成總數5、60人、常駐人員也有10幾人的團夥。
呢個團夥點運作?一有重大國安案件,當天早至6點甚至提前一天,「排隊黨」就在法庭門口等待派籌,每次派籌開始前,排隊人龍中約有30、40人主要為該團伙的成員。在等待派籌期間,團伙成員會在網絡群組中實時分享霸位情況,如果有人打尖影響排隊,該團夥更有專人上前驅離。
派籌結束後,團伙成員會在群內分享「戰果」,並進入主庭在相應席位坐下,等候ET等負責人的交票指示,完成轉交後會獲得300至500港元現金報酬,至於資金來源、金主有無外國勢力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要咁多籌做甚麼?知情人士透露,排隊黨的籌主要是服務外國領事,以及關注國安案件的「黃媒」。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領事,既是法庭的常客,也是「排隊黨」的「主要客戶」。
ET主要負責對接「客戶」,她在鏡頭下始終戴住口罩,與領館官員交接主庭飛時「心照不宣」,對黃媒亦是有求必應。聽聞Channel We陳朗昇也是這個群組的成員,他經常向ET索取群組相片當免費新聞圖片發表。
英國駐港副領事杜嘉榮(Calvin Duff)喺8月份,就幫襯過佢哋。杜嘉榮當日大約10時到達西九龍法院,主庭飛早已派晒,他在延伸庭第二庭坐下之後,咁啱得咁橋,即時有「熱心人」向前攀談,問佢是否需要進入主庭。不久後,該名「熱心人」在群組內傳訊息:「現在第二庭需要一張主庭飛」,未幾,有另一「熱心人」從主庭出來,將手上的主庭飛交給了英國駐港領事杜嘉榮,他則施施然手持主庭飛進入。
總括而言,「排隊黨」透過群組聯絡、編更運作,長期濫用排隊規則攞到大量主庭飛,協助美西方領館官員等進入主庭現場旁聽,並向「黃媒」與網絡群組提供庭審音視頻資料的情況。
也許是心虛,團夥成員排隊期間好多都十分警惕,一旦有記者鏡頭對準成員,隨即以粗口招呼。在群組亦都用假名、代號,成員之間也很少分享彼此的真實姓名,相當神秘。成員在與美西方使領館官員接觸期間,也盡量挑選周圍人少或無人注意的角落,交接過程往往只在分秒之間,例如ET就更係時刻以口罩遮擋面部。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在多宗受公眾高度關注的國安案件中,有組織壟斷排隊位置的行為,旨在排除真正有意旁聽的觀眾,涉嫌違反法庭公開審訊的原則。而有償代為排隊或轉讓主庭飛的行為,表面上看符合現行制度,但若該行為屬有組織操作,則構成對司法行政的實質干預,影響法庭運作的公平與公信,可能已經違反了「藐視法庭」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