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中國經濟專家、佳能全球戰略研究所研究主任瀨口清之接受《日經商業周刊》網上版訪問時指出,香港示威活動的暴力持續升級,他批評參加者根本沒有考慮一般市民的福祉,甚至襲擊反對示威活動的香港人,直言示威活動得不到廣泛市民支持,參與人數不斷減少,遲早會沉寂下來。
瀨口清之在訪問中介紹了近日香港暴力不斷升級的情況,指出不但中資銀行被破壞及投擲燃燒彈,內地背景的雜貨店、手機店及旅行社受到襲擊,就連香港人經營的商店也單單因為稱呼示威者是「暴徒」,便遭到搶掠。瀨口指出,很多香港市民看見上述情況,即使反對暴力行為,也是敢怒不敢言,因為擔心自己隨時成為下一個被襲擊的目標。
瀨口清之認為:「事件若發生在東京,全國警力增援。」
瀨口早前曾親自到香港了解示威情況,他提到本周一(11月11日)警員在西灣河開槍制服堵路暴徒,指出如果在日本和美國發生同樣情況,政府很快便會增強警力,令警員不必面對必須開槍的情況,但現時單靠香港本身警力已經不能制止違法行為及暴力行為。瀨口表示如果東京發生同樣暴動情況,全日本各地警察都會趕到東京增援,但香港警力只限於香港範圍之內,不能從內地其他地區要求增援。
瀨口又向日本讀者介紹,香港示威的深層次原因之一是經濟貧富懸殊,但很多示威者都沒有認真考慮和提出消除差距的方法,「單靠違法行為及暴力行為是無法解決的」,直言他們的抗議根本不是為了香港市民和社會穩定。瀨口又表示從香港聽到的訊息,很多參與示威的學生都是富裕階層子弟,在隨時都可以離開香港遠走他方的情況下持續示威,「為了一般民眾而示威的學生絕對不算多」,認為示威人數不斷減少這一點可以佐證。
《朝日》標語分析 證示威變質
訪問中,記者亦提到香港經濟規模去年被深圳超越,瀨口直言很多香港人對此感到憤怒和不安,但他們無法對此提出應對方案,因此只能以暴力作為宣洩口,「這也是香港示威當前的形態。」
各大日本傳媒近日均非常關注香港暴力情況,《日本經濟新聞》昨日的報道提到,針對政府和警察的暴力抗議活動對商業活動的影響擴大。《朝日新聞》昨日亦發表駐港記者西本秀的報道,介紹香港示威抗議標語的變化,由最初的「香港人加油」,漸漸變成「香港人反抗」,到最近更變成「香港人報仇」,直言原本多數市民參與的和平示威,已經變質成為暴徒與警員的以死相搏。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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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在2020實施以來,多宗國安重案進入司法程序,部分已有判決結果,有政壇人士關注到,但凡出現這些國安大案都不難發現,一些具法律背景的涉案人士,都會率先「割席」或認罪求減刑。
翻查資料,多年來被視為「禍港四人幫」之一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曾聯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等到歐美游說,尋求外國政府或政客對特區政府官員作制裁。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
但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兩人都紛紛「褪軚」,為自己找「下台階」。身為資深大狀的李柱銘在《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前不到一個月,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大談自己如何對暴力抗爭持異議,更批評提倡攬炒者「一無所知」,更直言:「如果你發動一場革命,然後徹底失敗,很多人會和你一起死。這對香港有什麼幫助?」李柱銘更在訪問中表明自己「始終如一堅持一國兩制」,批評要求「獨立」會讓香港失去國際支持。
當時外界評論認為,《香港國安法》定明「勾結外國勢力」範疇,雖然《香港國安法》無追溯期,但作為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深明風險所在,高調通過外媒訪問來「割席」,等於事先宣布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會過界。
李柱銘此前曾因3次參與未獲批准的遊行而被警方拘捕,其中2019年的「8.18 流水式集會案」,經審訊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1個月但緩刑24個月,其後他與同案另6名被告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他們「組織」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但「參與」罪維持定罪,李柱銘等7人再上訴至終審法院,但終極敗訴。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前公民黨黨魁楊岳橋。
另一個例子,是在「35+顛覆案」認罪的楊岳橋。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前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屬較早認罪的被告之一,他在還柙期間就認罪,並配合警方錄取口供,表明自己感到悔意,最終被判囚5年1個月,估計今年3月便可刑滿出獄。
楊岳橋在2024年9月求情時指,作為律師要承認犯下刑事罪行感難堪,但承認自己的天真和盲目熱忱令他偏離了方向,其行為可能導致公民黨成員參與了「這個沒甚希望而且是非法的謀劃」,並令家人承受巨大焦慮,對此感抱歉,更承認案發時自己使用的言辭令當時的政治局勢惡化。楊更承諾不再從政,也不再參與公共事務。
回想2017年,楊岳橋在出席聲援反東北案被告聲援集會時表示,指因反東北案和衝擊「公民廣場」案而被判入獄的人,「這個案底是令他們人生變得更加精彩」,到自己涉國安案被捕後即認罪並表示懊悔,形成鮮明對比。
陳淑莊隻身移居台灣後,由大狀搖身一變成為廚師,開私房菜館。
另一個例子就是楊岳橋的前黨友陳淑莊。2020年9月,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身為大律師陳淑莊決定退黨兼退出政壇。有份參與創立公民黨的陳淑莊,指自己腦部接受大手術後,早已打算告別政壇,強調健康及家庭是她不留任的唯一原因。之後她隻身移居台灣低調生活,更由大狀搖身一變成為廚師,開私房菜館。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戴耀廷在「35+顛覆案」第3次提訊時就認罪。(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還有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和副教授的戴耀廷,他是「35+顛覆案」的發起人兼幕後主腦,被歸類為「首要分子」,早在案件第3次提訊時就認罪。作為法律學者,戴耀廷當然深明認罪後,會獲減刑三分之一,愈早認罪對自身愈有利,結果法庭的量刑起點為15年監禁,而戴耀廷認罪獲減三分一刑期,判囚10年。
高人話,以上例子都反映,愈是熟悉法律的人士包括大律師、法律學者等,都知道自己犯了法,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自己是沒有勝算,故選擇第一時間切割或認罪求減刑,以減低傷害,證明他們心目中都深知「法律界綫」在哪,深明自己過去行徑是觸犯《香港國安法》,早悔過早褪軚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