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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獨自囚禁「不是別人強加,是他自己要求」 法官一語戳破外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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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獨自囚禁「不是別人強加,是他自己要求」 法官一語戳破外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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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獨自囚禁「不是別人強加,是他自己要求」 法官一語戳破外界抹黑 

2026年01月13日 12:14 最後更新:13:5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3項控罪成立,周一(1月12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求情,期間控方透露了黎智英單獨囚禁的問題,根本是黎的意願,因其案件被廣泛報道,他擔心遭其他囚友騷擾,故向懲教署作出申請,署方經評估後認為適合才批准的,而兩位大法官亦一語戳破:「這不是別人強加諸在他身上,是他自己要求的」、「如果他願意,隨時可以停止」。

早前,黎智英的子女先後接受外媒訪問,提到年事已高的父親被單獨囚禁逾千日,囚室沒有日光,夏天氣溫高達40℃,令他體重驟減,身體虛弱,指甲變紫灰色和綠色,更逐漸脫落,牙齒也開始腐爛,「時日無多」。此外,還抹黑指懲教人員拒絕讓信奉天主教的黎智英領聖餐,或發現黎愛吃咖喱汁後,便不再提供等,以瑣碎事打擊黎的士氣。

控方在庭上指黎智英單獨囚禁是出於個人意願。AP資料圖片

控方在庭上指黎智英單獨囚禁是出於個人意願。AP資料圖片

但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表明,單獨囚禁是黎智英的意願,因2020年底還押時,他認為其案件被廣泛報道,擔心遭其他在囚人士騷擾,故向懲教署作出相關申請,而根據懲教署報告,黎是經評估後認為適合單獨囚禁,之後署方每月都會檢視相關安排,並向黎確認其單獨囚禁的意願,而每次黎都確認同意繼續單獨囚禁。

周天行又強調,雖然黎單獨囚禁,但仍享有《監獄規則》下規定的在囚人士種種權利,包括社交接觸如與家人保持聯繫、有信件往來、收取刊物等,還有領聖餐等宗教活動,而黎從未就此作投訴,而且黎在囚日常亦有閱讀、戶外運動、做「有意義又輕量的工作」(meaningful light duty work),也有每日接受健康監測。

代表黎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又庭上指出,黎患高血壓、糖尿病及眼疾等問題,雖然不致危及性命,但其整體健康狀況、加上78歲的高齡,單獨囚禁對黎而言是比其他年輕的人更嚴苛,形容「他在監獄裡度過的每一天,都讓他離生命終點更近一步」。彭還引述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報告指,單獨囚禁對囚犯有負面影響,在監獄制度中,單獨囚禁被視為一種懲罰。

惟法官杜麗冰即反駁:「這不是別人強加諸在他身上,是他自己要求的。」還舉例說:「好比我問你,想跟妻子住雙人房還是單人房,你選了雙人房,然後抱怨這是折磨?」;另一法官李運騰也指「如果黎願意,他隨時可以停止單獨囚禁。」

高人話,兩名法官一語戳破了被外媒渲染為黎智英遭強制單獨囚禁的謊言,黎的家人與外媒不斷上演「苦情戲」,但事實上一切都出於黎的個人意願,而黎出庭的精神狀態及呈堂的醫療報告都顯示,黎的健康無大礙,還押期間更一度肥咗,體重升升跌跌,但仍處於BMI的肥胖狀態,並非如家人所指身體虛弱。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郭鳳儀爸爸涉處理潛逃女兒保單,被判囚8個月,郭鳳儀就在境外繼續炒作稱政府打壓政治自由。有媒體報導時用了「連坐」這個詞來形容,把事件悲情化,意圖指控這不是犯罪事件,而是一個政治問題。

高人話,事件其實有兩個維度去看。

第一,從法律層面,有法不依,有法不執,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運作。執法機關就係要執法,有人涉嫌違法就要採取行動,法庭亦都經過公平公開的審訊作出判決,當中並不涉政治操作。現在是郭父觸犯「23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正如法官強調,案件與被告跟潛逃者的關係無關。

如果單純是因為逃犯家人身份,又唔見其他逃犯家人受影響,可見關鍵是有沒有犯法。

第二,如果從道德層面來看,郭爸爸可能愛女心切,出於父愛做出這樣的行為,但不能忽視後背對社會的傷害。

回顧2019年反修例風波,這些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以知法犯法、違法達義的歪理影響年輕人,未能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更慫恿鼓動部分年輕人參與非法暴力行動,落得鋃鐺入獄的悲慘下場。

父母協助自己的仔女做出違法行為,尤其仔女是觸犯國安法人士,其實正正係破壞緊法治,這種「對仔女的愛」,卻係損害咗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人父母,是否要諗多一層,協助仔女犯法,係唔係真的愛仔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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