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馬車現羈押於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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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紅「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去年於天水圍與人爭執毆鬥被捕,隨後因牽涉內地一案件未准返港,而被本港警方通緝。「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劉馬車在深圳再犯「強制猥褻罪」,經一審、二審後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現羈押於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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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根據裁定書顯示,案發於去年7月15日凌晨3時許,姓邱的女受害人因酒醉,被同事帶到深圳南山區「SUPERFACE」酒吧外小賣部附近的靠椅上休息。劉馬車其後趁女事主的同事前往小賣部購物,將她抱走並搭乘的士抵達粵海賓館。
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劉馬車將女事主放在床上並脫掉衣服,將生殖器從女事主臀部後插入,又在其陰部摩擦及拍攝視頻、照片。事後劉馬車將女事主帶出賓館,扔到「BBR」酒吧樓下的麵包店門口。約2小時後,公安在「SUPERFACE」酒吧門口將劉馬車拘捕歸案。
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資料圖片
法院指劉馬車的行為「較惡劣,危害性較大」,趁受害人醉酒時強行猥褻,體驗「撿屍」的刺激,拍攝性愛影片、相片。再加上劉馬車曾在2016年,因犯強制猥褻罪和猥褻兒童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刑滿後不足5年再犯類似案件,屬於慣犯,依法要從重處罰,故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人稱「K金大王」的珠寶商人胡楚南否認非禮女下屬,案件經審訊後,星期三(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鄭潤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指採納事主為誠實可靠證人,判被告2星期監禁。鄭官判刑時指,被告否認控罪沒有悔意,聲譽受損屬「咎由自取」。
被告胡楚南,由兒子陪同到庭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簡單直接,沒誇大、實話實説、沒動搖,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獲法庭接納證供。法庭又肯定,事發如X所指,兩人面對面、被告用手捉住X腰部,問她「你條腰幾寸啊」。被告拉X令她失去平衡傾前,被告頭部觸碰到X的胸部,又拍X臀部。被告明顯對X侵犯,行爲屬猥褻,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20歲來港打拼,白手興家至今62年,人稱「K金大王」,對社會貢獻良多。今次的事件讓被告聲譽地位毀於一旦,已是很大懲罰,考慮到猥褻程度不算嚴重,對事主傷害不算大,懇請法庭在即時監禁和罰款中選擇罰款。辯方另呈上醫生報告,顯示被告有心臟問題,另因做過脊椎手術而行動不便。
鄭官判刑時指,雖然事發時是隔著衣服、時間較短,但被告濫用他作為上司和老闆的地位,讓事件性質更嚴重,兩人年紀相差數十年,被告接觸事主多個敏感部位。X庭上作供時多次落淚,無疑非常不滿,今次事件對X造成極大的侮辱,不接納辯方所説,事件對X的傷害不大。
法庭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身體狀況,減刑1星期,終判被告2星期監禁。
鄭官再指,被告否認控罪,顯示他對事件沒悔意,需要X出庭回憶難堪經歷,但考慮被告背景,多年的名譽因事件毀於一旦,是他咎由自取,罰款不能反應案件嚴重性,法庭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身體狀況,減刑1星期,終判被告2星期監禁。
辯方在判決後向法官表示將提出上訴,並申請上訴期間被告擔保外出。鄭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惟新增條件,不得離港。
被告胡楚南(8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猥褻侵犯X。承認事實提及,被告200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案件編號:ESCC 17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