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早前限制中國外交官在美活動,要事先申報美國批准。中國傳將作出反制,對美領館外交官在港活動,施加類似限制。
據《南華早報》網站報道,該報獲悉,美國外交官在與香港特區政府官員、香港教育機構或社團人員會面之前,必須得到中國外交部批准。報道稱,中方規定,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舉行官方、私人、社交和視頻會議,以及與「任何中國公立或私立教育機構或社會團體及其人員」舉行會議,都需要得到必要的批准。
這一新規定是對華盛頓早些時候決定限制中國駐美外交官活動所作的回應,它似乎也涵蓋了美國外交官與香港各政黨領袖之間的會晤。
報道援引新規定稱:「美國駐港總領事或其繼任人,又或是代表總領事工作的人,在拜訪「中國地方政府設施」(指香港特別行區政府)或會晤這些機構的個人前,必須獲得特派員公署批准。這項要求適用於官方、非官方、社交及視訊聚會,同時包括「任何中國公共或私人教育組織或社團」(指香港特區)以及相關人士。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9月11日說,中方已於近日發出外交照會,對美駐華使領館包括美駐香港總領館及其人員的活動採取對等限制。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透露,早前美國駐港高層使領,曾希望與他商討問題,但兩週前,北京外交部駐港機構告訴他,現在不是見面的時機。他說,北京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告訴他,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在與香港政黨會晤前,需要先通知外交公署。
不過,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受訪問時說,如果他們受到美國外交官邀請,他們只會遵守法律要求,而不是跟隨這項新規定。
梁天琦(左)在2016年3月9日,與其拍擋黃台仰,在金鐘和兩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人員(右)密斟近兩小時。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過去在港非常活躍,經常約見香港激進反對派人士。 策動旺角暴亂的「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梁天琦,在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後成為了「新貴」,在同年3月9日,梁天琦與其拍擋黃台仰,在金鐘和兩名美國駐港領事館的人員密斟近兩小時。黃台仰事後稱此為私人事,「毋須向公眾交代。」
黃之鋒和羅冠聰(左2及左3),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領事、政治部主管 Julie Eadeh(右2)會面。
另外在去年8月6日反修例運動高峰期,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常委羅冠聰(圖左二及左三),在金鐘一間酒店,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領事、政治部主管 Julie Eadeh(圖右二)會面,被人拍下照片放到網上。
未來美領館官員想再與激進反對派會面,就要事先向中方申請,恐怕也不會獲得批准。
中美爭拗,美國行動層出不窮,中國態度堅定,快速反擊。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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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披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