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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推追捕警襲警罪成囚5周 母聞判失聲痛哭

政事

18歲男生推追捕警襲警罪成囚5周 母聞判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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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推追捕警襲警罪成囚5周 母聞判失聲痛哭

2021年02月19日 17:42 最後更新:17:42

18歲被告報稱是廚藝學院學生。

前年10月31日是太子站8.31事件事發後2個月。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期間一名18歲男學生涉嫌出手推警員一下,因而被控襲警罪,他否認控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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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表證成立,辯方建議裁判官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裁判官稱因更生中心量刑起點為3個月,而裁判官稱不會判超過3個月的刑期,故不接納辯方的請求。被告被判監禁5個星期,得知判監結果被告母親失聲痛哭。

前年10月31日,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前年10月31日,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18歲被告李冠霖,報稱廚藝學院學生。李被控於當日在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康民角,襲擊警員龍柏勤,裁判官亦稱另外一名警員證人稱稱警員的證供可信,接納證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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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被告證供指當時他正拿着手機拍攝,期間卻被龍撞到,他失平衡期間才推到龍,而當他知道被推的是一名警員後因為感到驚慌而跑走。裁判官指,被告逃離現場的行為是不合理的,質疑被告知悉自己犯了罪行才會逃離現場,故不接納被告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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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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