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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五生認襲警兼投擲汽油彈縱火罪成 判入教導所

政事

兩中五生認襲警兼投擲汽油彈縱火罪成 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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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五生認襲警兼投擲汽油彈縱火罪成 判入教導所

2021年12月22日 12:18 最後更新:12:27

2名中五生去年4月1日凌晨向新界北警區總部停車場投擲汽油彈,2名男生早前各承認一項襲警罪,至於承認較輕微的蓄意縱火罪,惟不獲控方接納,終被裁定相同控罪罪成。辯方今早在區域法院求情指2人犯案時受社會及網上資訊影響,現已悔不當初,明白不應使用暴力。法官林偉權判刑指2人早有預謀,在動盪氛圍下針對警署犯案屬加刑因素,惟有見2人當時受社會普遍不良氛圍影響煽惑,愚昧犯案,現已深切反省,終判2人入教導所。

當晚警署地上遺下汽油彈碎片。資料圖片

當晚警署地上遺下汽油彈碎片。資料圖片

林官判刑指2人犯下嚴重罪行,並非出於一時衝動,而是早有預謀,在動盪氛圍下針對警署犯案屬加刑因素,而警員則傷勢輕微,設想如若判囚,縱火和襲警罪將分別以4年半及3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份之1,分期執行共3年2個月。林官續指2人案發時18歲,受社會普遍不良氛圍影響煽惑,愚昧犯案,現已深切反省,2人獲保後繼續學業,又深切反省,及早承認罪責,有明確改過自新計畫,認為判2人入教導所能既懲且教,故採納報告建議。

郭凱廸。

郭凱廸。

辯方判刑前求情指被告曾華錕報告每一方面均意見正面,有父母關愛,家庭正常,犯案出於一時衝動,反省過後明白不應使用暴力,願意改過遷善,開審前一直從事廚房兼職學徒,被捕及定罪後2段還柙期均遵守紀律,即使攻擊警署情節嚴重,判入教導所亦非過輕。辯方又求情指羅聶峰獲母親祖父、胞姊老師等撰文,形容其品格良好,熱心幫助同學,拍攝又有天份,而犯本案時受社會及網上資訊影響思維,現已悔不當初,文憑試成績不俗,惟未獲大學取錄,目前正自修準備重考,開審前曾從事咖啡店學徒。

其中一名男生其後被捕情形。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男生其後被捕情形。資料圖片

2名被告分別為19歲曾華錕及20歲羅聶峰均被裁定於去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非法用火損壞一面牆和一道牆,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曾華錕及羅聶峰另分別承認在同日同地襲擊警長1551及高級警員33922。

被告之一曾華錕。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曾華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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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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