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再無建制與泛民對壘,而且超過四成人報稱無政治連繫。這類「單頭議員」佔多數的情況,或許令未來議會和政府游說工作產生變化。
工聯會麥美娟昨日在電視節目上提到,立法會新格局將提升政府拉票的難度,但鑑於單獨作戰會增加議會工作的困難,相信部分在競選期間同聲同氣的議員,最終會組合在一起,或有不同的小組,例如早餐會、午餐會、晚餐會,甚至消夜會等。
有立法會中人估計,未來不少拉票「玩法」將有所改變,再加上要加入事務委員會都需要採取「人海戰術」,單頭議員則會較「輸蝕」,所以據聞除了「單頭議員」自組組合,亦有傳統政黨拉攏「單頭議員」,以不需入黨的形式組成合作團隊。
第七屆立法會。
而事實上,過往曾有「單頭議員」的組合,如第六屆立法會的「G6」(六人組),當中包括商界(二)廖長江、保險界陳健波、體演文出界馬逢國、銀行界陳振英、旅遊界姚思榮,以及建測規園界謝偉銓。
據了解,第七屆立法會會由「G6」轉變為「G14」,除了旅遊界姚柏良和體演文出界霍啟剛盛傳會加入外,還有其他中資背景的「單頭議員」參與,當中包括華潤李浩然、交銀譚岳衡、中銀簡慧敏及太平保險陳沛良和招商局嚴剛等。若然屬實,意味著「G14」將成為立法會第二大組織。
第六屆立法會的「G6」(六人組)。
至於合作團隊,最近立法會內的確有不同議員正在醞釀合作,其中一個「合作組合」是民建聯葛珮帆、中電陳紹雄和城市規劃師林筱魯所組成的「智慧生活促進組」。他們的小組還邀請到業內人士加入,如智慧城市聯盟榮譽會長兼港大客席教授鄧淑明、數碼港主席林家禮、資深工程師何安誠及梁廣灝,相信這類「合作組合」有助議會達成跨越政黨的共識。據知情人士透露,「合作組合」並非組黨或政團,而是就個別議題合作。
另一與創科發展相關的合作小組則與由創科界議員邱達根和城大生物醫學工程學系講座教授孫東等人組成。由於兩人同是選委會選舉「科創力量」十四人名單的成員,相信他們合作都是必然之事。
與此同時,選委會界別吳傑莊還會與同一界別的梁毓偉、體演文出界霍啟剛等數名新議員「組隊」,他說與梁、霍都是青聯核心,希望在青年、創科等議題上可以有更多合作,因一人力量有限,而各人通過選舉已有默契,希望未來再發掘有什麼議題可以共同推動,但不會以政黨形式運作。
地區直選議員就有更多非大黨議員的合作空間,例如西九新動力梁文廣聯同報稱沒有政治連繫的楊永杰、香港新方向張欣宇和專業動力林素蔚上周四一起發出聯合新聞稿,關注Omicron社區傳播風險,並促請政府嚴防第五波疫情。
新思維狄志遠。
另外,外界也關心自稱「1:89」的非建制派議員狄志遠去向。他回應稱,會按個別事件與不同議員合作,例如立法會過去曾出現「八黨聯盟」,若爭取福利改善並無不可,例如反對政府削減受資助非政府機構1%經常資助。因此,他本人與其他議員合作只會「由事件起動」、「議題式」,未必會是固定的小組。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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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披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