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源事件,其實要追溯至歐文龍任職運輸工務司司長的年代。

涉貪入獄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資料圖片)

涉貪入獄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資料圖片)

根據廉政公署調查,歐文龍在2004年「友好手冊」中曾記錄:「P05放高三層,丁思源做處長」,至2004年9月8日,丁思源由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名高級技術員,晉升為該局城市規劃廳廳長。

丁思源於升職翌日,即將位於氹仔北安(海明灣畔旁)的P05地段(P05C及P05D)加高三層,即一日內就解決擾攘多個月的地段放高申請。而丁思源之前一直指地段不具備條件放高。

自歐文龍案爆發後,丁思源於2006年辭任廳長,但就維持工務局內職銜。至2010年5月14日,丁思源獲工務局行政處處長許可查閱個人檔案時,竟在其中一份日期為1992年9月28日、聲明其將不為收取退休金及撫恤金而供款的文件簽名下方,擅自以手寫方式添加:「該聲明已由本人於1992年9月30日撤回」,即意圖撤回自己選擇不供退休金的決定。事件被揭發兩年後,丁思源遭停職六個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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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源對處罰上訴至終審法院,提出改文件是第三人陷害他,或是其本人因病無法自控下做出。結果終院判其失去擔任職務的尊嚴,或在道德上欠缺擔任職務的適當性,足以對其科以撤職,或強制退休處分。

丁思源過去四年多次上訴,拉扯至去年終院的終極敗訴,工務局才於今年對他作出強制退休的決定,四年間,丁思源以一名被停職的公務員身份,照舊獲得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