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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前副總趙丹陽受賄罪成判囚7 年

快手前副總趙丹陽受賄罪成判囚7 年

快手前副總趙丹陽受賄罪成判囚7 年

2022年04月23日 11:32 最後更新:11:32

內地短視頻平台快手-W(01024)前副總裁趙丹陽涉受賄、侵佔公司錢款等罪,一審被判刑7年。

快手前副總趙丹陽(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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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一年多後,快手 原副總裁趙丹陽案新進展披露。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周五(22日)公開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趙丹陽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其涉案金額合計756萬餘元人民幣,兩名同案人喬軍、李磊也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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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顯示,2015年6月至 2019年3月間,趙丹陽利用其負責快手內容評級部的職務便利,用其情婦喬軍提供的銀行賬號,收受鹽城外包公司負責人鄭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668萬元人民幣,並將公司款項88.5萬元佔為己有。對此,法院一審判處趙丹陽有期徒刑7年,罰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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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趙丹陽和下屬李磊還以虛構員工工資、加班工資等方式,侵佔公司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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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7歲的趙丹陽,在快手任職期間,快手的整個內容審核評級系統由趙丹陽負責搭建,內容審核評級系統權力大,掌握內容的分發權和推薦權。在快手之前,趙丹陽曾在優酷擔任副總編輯、內容管理總監等職位。

去年2月25日,趙丹陽因收受賄賂,離職後被逮捕。

內地短片應用程式快手及社交平台微博涉及炒作明星個人動態等行為,被國家網信辦約談、責令限期改正。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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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先後發聲明,指快手及微博未有落實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在熱搜榜單呈現炒作明星個人動態和瑣事類詞條等不良信息內容,破壞網絡生態。

國家網信辦指導北京市網信辦,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對兩個平台採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警告、從嚴處理責任人等處置處罰措施。

圖片來源:快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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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強調,網信部門將持續聚焦破壞網絡生態違法違規突出問題,發揮網絡執法利劍作用,督促網站平台履行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切實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國家網信辦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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