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短視頻平台快手-W(01024)前副總裁趙丹陽涉受賄、侵佔公司錢款等罪,一審被判刑7年。
快手前副總趙丹陽(網上圖片)
被逮捕一年多後,快手 原副總裁趙丹陽案新進展披露。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周五(22日)公開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趙丹陽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其涉案金額合計756萬餘元人民幣,兩名同案人喬軍、李磊也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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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顯示,2015年6月至 2019年3月間,趙丹陽利用其負責快手內容評級部的職務便利,用其情婦喬軍提供的銀行賬號,收受鹽城外包公司負責人鄭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668萬元人民幣,並將公司款項88.5萬元佔為己有。對此,法院一審判處趙丹陽有期徒刑7年,罰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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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趙丹陽和下屬李磊還以虛構員工工資、加班工資等方式,侵佔公司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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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7歲的趙丹陽,在快手任職期間,快手的整個內容審核評級系統由趙丹陽負責搭建,內容審核評級系統權力大,掌握內容的分發權和推薦權。在快手之前,趙丹陽曾在優酷擔任副總編輯、內容管理總監等職位。
去年2月25日,趙丹陽因收受賄賂,離職後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