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日)下午在旺角展開代號「搜鷁」(STEMPICKER)的掃黃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在旺角上海街457號搗破一間懷疑賣淫場所,拘捕一名46歲姓曾本地男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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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警方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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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警方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警方提供
行動中,警方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警方提供
警方拘捕一名46歲姓曾本地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觀塘警區人員一連7日(3月29日至4月4日)展開掃黃及移除宣傳賣淫標誌的行動,拘捕14名內地女子。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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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行動中人員打擊區內多個賣淫黑點,包括物華街、輔仁街和康寧道,並在觀塘拘捕共14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5至53歲,當中11名女子已被控「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其餘3名女子交由相關部門遣返內地。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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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同時巡查區內多個大廈,發現其中3座大廈的部分單位公開展示標誌,涉及宣傳或可合理被理解為宣傳賣淫。所有相關標誌已被警方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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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其他人,或者因不道德目的唆使其他人而在公眾地方遊蕩,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而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展示標誌宣傳娼妓服務,或宣傳由一名組織或安排娼妓的人士所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2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