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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男補習教師涉更衣室偷拍男子裸照 事主稱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

43歲男補習教師涉更衣室偷拍男子裸照 事主稱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

43歲男補習教師涉更衣室偷拍男子裸照 事主稱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

2022年05月20日 16:54 最後更新:18:01

43歲男補習教師涉於去年7月,在觀塘游泳池更衣室內偷拍一名男子裸照,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今於觀塘法院受審。辯方指,警員曾要求被告在法庭認罪,又稱「記得del片,你上次都係因為咁比人捉到」,故反對其警誡口供呈堂。事主供稱,當時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的電話,原本同意對方刪除照片了事,惟被告未有解鎖手機。康文署職員到場後指,不能就此了事,事主最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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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甫開庭前指,被告在非自願的情況下作警誡口供,警員曾威嚇他交出手機密碼解鎖。警員稱倘若被告在法庭認罪,傳媒便不會報道案件,另提到「記得del片,你上次都係因為咁比人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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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補習教師涉更衣室偷拍男子裸照 事主稱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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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X供稱,當日下午時分在更衣室沖身,期間他因要看顧同行的6歲兒子,未有拉上浴簾。X沖身後到長椅位置抹身更衣,但發現向其走近的被告右邊褲袋有一部電話,並亮出3個鏡頭。X見狀上前質問被告是否在偷拍自己,對方支吾以對;X再次大聲質問,被告便坐在長椅上,並用毛巾遮掩手機,又疑似按下鎖機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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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其後叫被告交出手機,惟發現手機已經鎖上,他遂要求解鎖,並同意對方刪除偷拍照片便不會追究。但康文署職員之後介入,表示不能就此了事,被告仍不肯解鎖手機,X最終報警處理。

被告黃志偉(43歲,補習老師)被控於2021年7月26日,在觀塘游泳池拍攝男子X的裸體相片。

男補習教師涉更衣室偷拍男子裸照 事主稱目睹被告褲袋亮出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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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偷拍裙底前科的36歲男文員,今年6月於迪士尼樂園再次犯案,以小型鏡頭偷拍他人裙底,當場遭保安揭發。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星期一)12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化報告正面,有持續進行精神科治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被告梁文熙,報稱文員,被控於2025年6月14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東涌幻想道香港迪士尼樂園,拍攝不知名人士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份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不知名人士同意。

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14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用小型鏡頭連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被保安當場揭發。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偷拍了共8段女子裙底的影片,長女灼數秒至幾十秒。

被告今穿白色上衣、戴眼鏡出庭,期間低著頭。辯方表示,被告的父母及哥哥到庭支持被告,而感化報告亦顯示正面,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及跟進情況,亦加入「朗天計劃」及登記西九龍精神科中心與醫生關注情況。被告還押的18天在獄中反省錯誤,決心不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蘇官關注心理醫生報告中提及的重犯情況,辯方質疑醫生沒考慮被告已接受持續的治療,重申被告已加入「朗天計劃」及積極進行治療等,可減低重犯風險。

但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案件編號:WKCC41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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