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才能保護牠們
最近美國加州法院頒布了一項顛覆常識的判決,將在加州生活的「熊蜂」,歸類為魚屬。將蜜蜂指認為「魚」?這項看似「無厘頭」的判決卻獲得廣泛的支持,順利通過,原來之所以這樣做全都是為了保護瀕危的「熊蜂」令牠們可以得到與魚的相同待遇,受到保育以防滅絕。
Getty示意圖
熊蜂在大自然界是十分普遍的昆蟲之一,不過由於大量噴灑的農藥及氣候轉變,令熊蜂的數目正在逐漸減少。在美國加州4個物種的熊蜂正受到滅絕的威脅。連帶一些必須依賴蜜蜂傳播花粉的植物,包括加州特產的紅柿、辣椒、南瓜、杏仁等都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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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保護熊蜂已成為當地保育專家的首要任務,在兩年前有研究發現蜜蜂也會「擇木而棲」,因此有團體呼籲大家在花園內種植熊蜂喜歡的植物,為熊蜂提供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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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科學家們發現目前的保護措施仍不足夠,認為要動用政府資源保育熊蜂,就需要把熊蜂納入保育範圍。然而加州的瀕危物種保護對象包括鳥類、哺乳動物、魚類、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偏偏沒有昆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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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保育團體很快找到法律漏洞,原來魚類定義沒有「水生」一字,於是嘗試將「熊蜂」歸類為「魚類」,讓其受到保護。根據加州瀕危物種對魚類的描述,為「無脊椎動物,包括軟體及甲殻類動物」。由於沒有「水生」一字,暗示陸上無脊椎動物實質都可被歸類為「魚類」。昆蟲為無脊椎動物,因此可被歸類為「魚類」。
法院頒佈判決的35頁中,提示道在1980年,一隻名為Trinity bristle snail的蝸牛也被列為魚類,得到了保護,開創了「魚不一定是魚」的先例,按此邏輯,蜜蜂也可以是魚。
判決最終讓熊蜂成為了可獲保護的候選物種,加州野生動物保護者組織聞訊後,發表聲明表示「對加州的熊蜂來說,這是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