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2男女墮「網上刷單員」求職騙局 。警方昨晚(29日)約6時接獲一名29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資料圖片
女事主遂按指示,將合共約3萬7千元存入對方指定的四個銀行戶口,以作平台購物之用。惟受害人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跟進。
資料圖片
另外,1名34歲姓吳男子昨晚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資料圖片
男事主按指示將約20萬4千元存入對方指定的7個戶口作平台購物之用,騙徒曾向事主發放佣金,惟他其後再將款項存入戶口後,便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報案。受害人共損失約16萬8千元。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查女子被騙案件。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近月留意到有不法分子試圖以高仿真度的金器於當舖進行抵押。經調查,人員鎖定兩名疑犯,涉嫌於7月至9月期間多次於不同當舖抵押高仿金項鏈,涉案損失金額高達港幣14萬元。於10月13至14日,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27及54歲的本地男子。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督察岑思朗表示,經調查發現,涉案的金頸鏈是經過人手加工,扣位使用真金製作,但頸鏈的其他部分則只包有一層薄金的普通金屬。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督察岑思朗及刑事調查第五隊督察温朗晴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在過去兩日,即10月13至14日,黃大仙警區刑事部展開拘捕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兩名年齡介乎27至54歲的本地男子。警方於行動中檢取兩名男子犯案時穿著的衣物,並不排除日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檢獲的證據。
刑事調查第五隊督察温朗晴表示,由於近日全球黃金價格持續上升,警方認為黃金價格的升勢成為不法分子犯罪的誘因。警方呼籲從事金器交易的人士在取得金器時應加倍留意,盡可能於物件多個部位進行充分測試,以排除交易偽貨的可能性,避免財務損失。
警方於行動中檢取兩名男子犯案時穿著的衣物。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無論該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不誠實取得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剝奪該財產,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今日的簡報到此結束。
警方於行動中檢取兩名男子犯案時穿著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