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刑事部6月9至18日展開代號「世爵」的打擊詐騙及洗黑錢案件行動。
尖沙咀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全港多區拘捕一名非華裔男子、一名外籍女子、一名內地男子、28名本地男子及11名本地女子,他們年齡介乎19至73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37宗詐騙案件有關,當中包括網上購物、投資、電話及求職騙案等,涉款共約9600萬港元。被捕人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尖沙咀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行動中,警方成功攔截約1050萬港元犯罪得益。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