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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社會事

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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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2022年08月02日 12:36 最後更新:18:03

63歲男散工於2020年12月9日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而遭廉署起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5星期監禁。裁判官崔美霞指雖然被告符合關愛基金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但行賄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判監為合適選項。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崔官續指,被告符合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涉案金額也不算同類型罪行裡面最多,但如果每個人都用賄賂手段申請,有機會使真正需要的人士得不到援助,對其他申請者亦不公平,因此被告行為嚴重,考慮所有因素,判監5星期為合適選項。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需6月做手術,出身於草根家庭,雖讀書不多但有穩定工作,第一次干犯無案底,且符合關愛基金資格對政府無損。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63歲的被告楊基鋼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楊基鋼。

被告楊基鋼。

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行賄手段獲取公共服務。如某項公共服務涉及收費,當局會以公開方式列明應付費用及繳交方法。若申請人以額外「手續費」或「打賞」賄賂機構人員批核申請,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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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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